就目前而言,除了保障对象的定义在各地之间有歧义外,经济租用房如若大力推广还将面临其他问题,例如房源问题和资金来源问题。
据REICO工作室刘琳介绍,目前各地解决经济租用房房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为政府主导建造,亦有城市提出将回购的经济适用房用于经济租用房保障的方法。
无论是哪种方式,大力推广经济租用房势必给地方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如何解决这部分资金,继而给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房源,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支持。
1月6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正在酝酿出台如何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措施。”
建言“砖头补”改“人头补”
由于经济租用房和廉租房的实现保障方式基本相同,都是以无产权租赁为主,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将其都归结到大廉租房体系当中。
REICO工作室认为,大廉租房体系应该成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因为以基本保障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了我国住房保障也只能是低水平的基本保障,住房保障应当是“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住房”。该工作室更是明确表示,“不能将住房保障泛化为包括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普遍福利’。”
尽管认为住房保障体系应该简化,但REICO工作室也认为该体系面对的人群应该扩大,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初步估算应纳入保障对象的城镇常住家庭比例在5%左右,每年增加约40万户。
此外,鉴于目前城镇住房存量中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房比例达到40%,1居和2居比例超过90%的调研结果,REICO工作室还认为住房保障的核心问题不是小户型住房存量不足,而是低收入阶层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议从以往的“砖头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过渡到“人头补贴”为主、“砖头补贴”为辅的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