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条 城乡空间结构
一城、两轴、三点、四镇
(1)一城: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与新增职能的通州新城城区。
(2)两轴:
沿长安街延长线连接北京主城和通州新城的城市空间拓展轴
以运河为纽带向东南方向延伸的城市经济发展轴
(3)三点:宋庄、潞城、张家湾地区是通州新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州新城新增功能的重要区域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节点。要建设成为三大城市功能聚集区。
(4)四镇:漷县、台湖、西集、永乐店四镇与通州新城相互呼应,是通州新城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是承接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解决劳动力就业及资源节约的重要区域。要集聚形成四大产业发展组团。
第18条 城乡社会发展
以人为本,保障城乡社会稳定,推动城镇和农村社会改革,实现城乡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通州新城地区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创建高效、合理、可持续的社会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社会结构合理、社会流动畅通、社会事业发达、社会环境和谐的公正公平的社会发展体系。
第19条 城乡人口分布
通州新城地区的城乡人口发展不仅要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重要的是必须确保其与首都地区整体目标相协调。不断提高城乡人口素质,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逐步实现本地区农业人口数量与农业劳动力需求平衡。至2020年,通州新城规划范围内总人口119.1万人,其中通州新城城区90万人,城镇14.3万人,村庄14.8万人。
第20条 城乡居民点等级结构
规划的城乡居民点等级结构体系为:新城——城镇——中心村——村四级结构,其中城镇分为重点镇和一般镇。
第21条 城乡居民点规划
规划除了部分地区划入新城的宋庄、潞城、张家湾3个镇外,在新城外形成4个镇9个中心村。这些城镇和中心村基本沿京沈高速公路、京津第二通道和京塘公路布置。对零散村庄(即位于本次规划的新城、城镇和中心村以外的村庄,下同)发展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限制新建、扩建、控制改建;积极引导和鼓励其居民进城就业并居住;核准削减人均建设用地量在150㎡/人以下。
第22条 城乡产业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健全城乡产业体系,建立城乡产业关联;通过新城发展带动城镇和乡村产业发展,从发挥土地资源优势转向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促进本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吸纳,积极促进城镇和中心村产业聚集发展,零散村庄控制第二产业,引导发展多元化农业,鼓励发展与首都农业科技相结合的企业化节约型农业,不断提高城镇和中心村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活力。
(1)宋庄镇:通州新城与空港联系的纽带,休闲服务业和临空产业基地。划入新城内的部分应执行新城规划。新城外部分应充分发挥位于新城和机场之间的区位优势,结合首都航空城发展需求,发展航空城延伸产业、体育休闲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2)潞城镇:通州新城城市空间和职能拓展区,未来新城行政中心。新城内部分应执行新城规划。新城外借助潮白河生态优势发展旅游度假、康体养生和文化休闲产业,为中心城行政中心建设奠定基础。
(3)张家湾镇:集约型都市工业区、古城文化旅游区、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北部形成土地集约利用新型工业示范区,南部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物流业和其它工业。借助古城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和观光农业。结合迁村并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