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启动宜居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污染防治,实施“水清岸绿”工程。完成西海子生态示范公园、北运河景观区建设,加大新城绿地系统建设力度,在城区形成5块共25公顷集中绿地公园。实施老旧城区街道及社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和文化品位。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新建5个推广节约型、环保型、花园式、智能化的建设模式的居住小区。
(6)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立起政府、村集体、农民、社会共建新农村的协作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农村建设支撑体系与发展模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按规划落实村庄布局,加大重点村庄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电讯、环卫、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基础设施和公益服务设施比较完善,农村面貌明显改观,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增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村务管理民主规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支持并引导各具特色的、有代表性的9个村庄快速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
第十六章 实施政策与机制
第133条 政策与机制
本规划一经批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城规划的重要性,切实落实新城规划对新城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1)强调新城规划权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新城规划的严肃性,不断提高新城规划管理的质量水平,保证新城规划依法实施。规划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应按法定程序报审。
(2)建立高效组织协调机制。本规划实施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统一协调机构,从组织机构、运转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加强政策支持、产业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综合协调力度。积极促进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发改、规划、土地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统筹安排产业和社会事业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
(3)建设、管理与规划并重。新城建设与城市管理必须按照新城标准实施,在高起点规划的基础上,强调高标准建设与高效能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实现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协调统一。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将管理标准提高到通州作为区域服务中心的标准上来,统一思想,科学管理,切实将新城规划通过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体现。
(4)建设活动协调统一管理。各类各项建设活动都应纳入新城规划,保证新城建设协调有序。各项建设活动及新城其它规划工作的开展,切实以新城规划为指导,具体建设和项目决策上要突出落实新城规划,专项规划和下层次规划的编制要充分落实新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