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从唐到明清也体现了构图方式从中心对称到轴线引导的变化。唐代在山陵四周筑以正方形墙,四面辟门,四角建角楼。明清陵体放弃了方形布局,采用前方后园,圆形宝顶,四周围以墙,仅南向辟门。
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和“明堂式”构图的关系并非完全不相容。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这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这正反映了“礼教”对“宗教”的兼容性,或者说,反映了等级伦理制度中,“尊者”对“卑者”关系的绝对性。而在这种交叉关系中,序列化空间组织无疑是根本的。
这种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节点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制度文化中的细微的部分。例如以唐代的《戒坛图经》的律宗寺院格局作为当时庭院组合方式的典型代表,可以看到每一个小庭院当中都有一个作为构图中心的小殿堂。从这里仿佛可以看到当时林立的藩镇割据现象。 这
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藩镇割据是“封建”制度的遗存,而“封建”制度起源就是宗族的分封制度。宗族间关系同时也反映在大家族的聚居生活形态上,最终落实为庭院的组合方式及其体现出来的控制关系。
五、两个引申的问题
1.“明堂式”构图对形成“殿堂式”结构类型的作用
《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的形成,在技术上是井干式的影响,这一点已经为许多研究者指出;在功能上和多层楼阁有关,这一点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在社会文化背景上的研究更少。如果考虑到“明堂式”构图在高等级建筑中的延续性,尤其是在中国古代木构架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是汉魏北朝时期楼阁作为高等级建筑的普遍性,对殿堂式形成的几个因素可以得到一个较完整的解释:
(1)陈明达先生对早期木结构技术的研究指出,在铺作形成和大量早期建筑形象中,都有井干式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测,秦汉以后,高台建筑向楼阁式建筑发展,木结构的多层建筑采用了井干式的木构架体系,在此基础上促成了铺作层的产生的抬梁式的出现。而楼阁的应用首先是在皇家的建筑中,在各种充满象征意味的“中天台”、“神明楼”乃至后来的佛塔中。皇家的建筑活动刺激了楼阁技术的进步,反过来又使这种技术形式获得特殊的等级象征性。
(2)汉代画像砖中的建筑形象,已经出现了穿斗、井干、三角架等多种形式。民间建筑并没有太多的高层的需要,只有在皇家建筑中才采用并发展了井干式。而井干式的技术,一方面满足了高层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吻合了皇家建筑在早期(更富有原始宗教色彩的时期)对“明堂式”构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