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农业、林业、园林、工促、科技、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低碳城市建设协调机构,成立统一的低碳城市管理部门,统筹低碳城市建设与节能减排、“太阳能之城”建设、“蓝天行动”、“碧水计划”的实施。成立保定市低碳城市研究会,推广低碳理念,开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城市建设等相关领域研究。
(二)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加快制定《保定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建设低碳城市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分别制定低碳产业、低碳社会、低碳交通等相关专项发展规划。
(三)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保证低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重点工程、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和低碳城市研究相关工作。在政府采购、城市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本地化的低碳产品。以我市现有高校为基础,通过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单位合作,吸引相关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低碳研究队伍。
(四)加强合作,建立联盟。以“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以低碳城市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低碳城市研究会为依托,加强与国际相关组织、国内外先进地区和研究机构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建立低碳城市发展合作机制和低碳城市联盟。引入“碳税⑦”、“碳排放权交易⑧”等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内的碳排放水平进行经济调节。积极探索“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辖域内试点或可能的跨区域试点,择机成立跨区域交易中心,争取成为全国性的交易中心。
(五)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借助世界自然基金会将我市列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的契机,将节能减排和建设低碳城市宣传作为重大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产业发展、技术交流等途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树立“低碳保定”形象。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低碳城市建设公益性广告,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低碳保定”建设格局。
2008年12月23日
有关概念说明
①低碳是指在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对自然系统产生较小负面影响。
②低碳社会是通过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保证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不断完善的前提下,致力于在生产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领域控制和减少碳排放的社会。
③低碳经济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又一次经济革命浪潮。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④低碳城市是指城市经济以低碳产业为主导模式,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的城市。其目标一方面是通过自身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社会建设,保持能源的低消耗和二氧化碳的低排放;另一方面是通过大力推进新能源设备制造为主导的“降碳产业”的发展,为全球二氧化碳的减排作出贡献。
⑤静脉产业即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
⑥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是指自然界的碳被固定在海洋、土壤、岩石和生物体中。
⑦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是一种污染税。它是根据化石燃料燃烧后排放碳量的多少,针对化石燃料的生产、分配或使用来征收的税费。
⑧碳排放权交易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