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乡规划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11月4日下午,綦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和《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汇报会。县规划局、县建委、县监察局、桥河工业园区、新城管委会等10余家单位参加会议。
大会首先学习了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綦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前元代表县政府就如何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以及该法颁布以来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向大会作了详细汇报;县规划局、县建委、县监察局分别作出补充汇报。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儒祥对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綦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易良武在听取汇报后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中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颁布《城乡规划法》,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全县各级机关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检查;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也要广泛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检查小组在执法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特别是对民心工程、重点项目,要逐一进行检查,同时也要注意边查边改,力争解决具体问题。
易良武指出,检查小组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总结检查工作中好的措施、好的方法,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他希望全体工作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达到宣传《城乡规划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据悉,从11月4日起,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将对各机关单位进行为期10天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城乡规划法》颁布以来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县镇(街)两级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公开情况、实施城乡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机构建设与“责任追究制”的建立落实情况、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情况,以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本身需要修改的建议等七个方面。
綦江县领导王星、吴大林、刘红兵、全碧宜等,县人大副巡视员母治强、调研员黄余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