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日照市绿道管理办法

时间:2012-04-05  来源:法律快车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二)服务设施,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通讯、防灾设施;

(四)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志、交通标志、规章标志和警示标志。

第十四条绿道控制区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可以根据需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产权或者功能置换。

第十五条绿道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规划和有关建设标准同步建设绿道。

第十七条绿道建设应当最大限度保护原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积极应用绿色建材、节能环保材料和可再生能源。

第十八条绿道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绿道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档案,工程竣工后,应当向绿道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

第二十条市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绿道管理养护标准和考核细则,规范全市绿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对各区县绿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管。

第二十一条绿道养护实行政府监管和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绿道管理部门可以将绿道委托给原产权单位养护,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养护单位。

绿道养护服务可以分成若干标段,通过公开招标将一个或者多个标段委托给一个单位进行综合养护,也可以将绿道养护中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等专业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分别委托给不同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承担绿道养护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绿道养护管理标准和合同约定,对绿道进行养护、维修,保持绿道及其设施完好。

绿道管理部门负责对绿道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绿道管理部门在编制和调整绿道规划、实施临时占用绿道许可、确定绿道养护单位之前,应当将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绿道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市民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绿道管理部门免费发放绿道使用指南和宣传手册,系统介绍绿道的线路、开放时间、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五条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在绿道建设时负责同步设置绿道标志、机动车限行标志等相关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规划设计。

绿道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借用现有城市道路的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外,绿道禁止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二)借用现有城市道路的绿道,应当限制大型机动车辆进入,小型机动车辆应当限速行驶,确保自行车和行人优先通行;

(三)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绿道,行人和自行车应当各行其道;

(四)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并设置的绿道,自行车应当控制行驶速度,避让行人。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截断绿道。

确需临时占用、截断绿道的,需经绿道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二十七条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污损、破坏绿道设施;

(二)挖沙、采石、取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它废弃物;

(四)其他违反绿道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在绿道控制区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广告牌以及条幅、标语、气球、彩旗等广告设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绿道、绿道用地及绿道附属设施的,由绿道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非法进入绿道,非法占用绿道停放车辆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护单位未能保持绿道及其设施完好的,应当自知道或者接到绿道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修复;逾期未修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绿道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对主要责任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上一页 页码:[<< 1 2 ] 下一页 共2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日照市绿道管理办法 的资料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