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者:吉安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9-11-10
实效性:有效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井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打造“低碳吉安”,促进和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经济竞争力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为着力点,坚持政府推动、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公众参与,重点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建设低碳社会、全力打造低碳城市。
二、发展原则
1、创新引领。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文化创新为引领,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突破,探索建设吉安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2、科学推进。立足吉安市情,确立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稳步推进。
3、广泛参与。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在政府、企事业、公众中普及低碳发展的理念,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发展目标
1、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生产方式基本实现向低碳型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产业中所占比重显著提高。三次产业的比例更趋合理,现代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