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应选择和使用节水系统、节水器具与设备。
5.建筑节能
5.1应根据南京气候特点和建筑周边地形地貌,合理布置区域建筑布局和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
5.2新建建筑物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等用能系统应符合综合节能65%的标准,积极推广建设低能耗节能建筑。
5.3建筑智能化系统应能监控和自动控制设备运行,加强能源管理。
5.4公共建筑冷热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设置独立分项计量;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建筑用能运行监控,节约用能。
6.材料节约
6.1宜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6.2建筑材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宜选用性能高、耐久性好、生产能耗低、可减少资源消耗的、可重复或循环使用、可再生、用废弃物生产的材料和产品。
6.3应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6.4新建建筑土建与装修工程应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100%。
6.5城市道路给排水通信等各类管线铺设应统一规划、施工铺设。城市主要干道宜建设地下管线共同沟。
7.室内外环境质量
7.1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2应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当采用集中采暖或空调系统(设备)时,用户应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8℃。
7.3室外区域风环境应避免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地面风环境应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和过渡季节、夏季的自然通风。
7.4应采用绿化、隔声设施等措施,住区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7.5应采用绿化、透水地面、人工水景、设置生态保护区等措施,控制热岛效应;宜利用空间绿化、立体绿化和高大乔木在夏季为室外活动区域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50%。
7.6住区和公共建筑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便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7.7应对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对小区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单独收集或设置可生物降解垃圾处理房。对垃圾实行有效管理,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8.可再生能源利用
8.1河西新城南部地区规划与建设中,应根据建筑单体、建筑群的用能需求和用能形式,统筹考虑和设计建筑能源供应方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利用太阳能、地热、水体热等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转化与利用过程中能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城市能源资源消耗,改善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