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

时间:2010-02-23  来源:资源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二章预防

第十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全民植树种草,扩大植被覆盖面积。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设施,是指自然或者人为形成的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设施的总称。

第十一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从事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一)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城市新区或者旅游开发区;

(二)修建机场、铁路、公路、水工程;

(三)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

(四)涉及水土保持动土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或者动土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一)占用土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报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跨县、区或者占用土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报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自收到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20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得变更;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

未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环保、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五条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尽量避免挖丘平坡,尽可能地维护和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挖填土方或者剥离、丢弃表土和土石料场的采挖作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禁止将固体废弃物倒入江河、湖塘、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

 
上一页 页码:[<< 1 2 3 4 >>] 下一页 共4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 的资料
· 南昌大都市区规划出炉 未来发展中心将西移 [2015-10-27]
· 南昌规划:城镇与机场港口“零距离换乘” [2014-12-11]
· 南昌:规划打造外围快速交通体系 [2013-10-03]
· 南昌:规划打造外围快速交通体系 [2013-09-22]
· 南昌市长:要和其他城市比拼“审批权更少” [2013-06-18]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