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在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含农业建设和非农业建设)控制在8万公顷以内(12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4万公顷(60万亩),即国家下达给我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
(三)土地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目标: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弥补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复垦增加耕地17333公顷(26万亩),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36万亩)。
(四)退耕还林、还牧、建园目标:在规划期内,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183333公顷(275万亩),其中安排造林13.33万公顷(200万亩),建果 园、茶园等2万公顷(30万亩),种草30666.6公顷(46万亩)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在规划期内,土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逐步建立一批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大力植树造林,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98%提高到36%。做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 2030年土地利用展望
2011年到2030年间,将是重庆经济社会初步实现现代化的阶段。这20年,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的需要量将有较大增加,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矛盾更趋突出,仍需要在提高耕地、园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同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继续控制耕地的减少,努力开垦未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按1997年2010年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数量保护占补基本平衡的情况,预测2011年到2030年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可在40000—46667公顷(60-70万亩)左右进行平衡。
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方针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循以下方针:
(一)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特别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将质量好的农地优先用于粮油生产,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保证交通、能源、水利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防建设、三峡移民迁建的必需用地。
(三)坚持在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治理水土流失,做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五条 土地利结构调整
保持耕地占补基本平衡,扩大园地、林地、牧草地、交通用地和水域用地;保证交通、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控制城镇规模的过度膨胀;逐步缩小村镇用地规模;适度开发农用地后备资源,大力进行复恳和土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