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一)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市政园林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内容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 004]59 号)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 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式样统一印制。
(五)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 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 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其它未尽事项,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执行。
附件:1 .关于全省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的有关说明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样式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市政园林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意见
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