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时间:2009-09-01  来源: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本条例。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村镇,是指农村行政村域内不同规模的村民聚居点和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本条例所称村镇规划区,是指村、集镇建成区和因村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综合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地处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在村镇规划中应尽量避开或制定防灾措施。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要设置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在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行使村镇建设管理职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本条例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八条所有村镇都应当制定规划,并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上一页 页码:[1 2 3 4 5 6 ...8 >>] 下一页 共8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的资料
· 李群:高标准、精细化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2016-06-13]
· 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赴四川省江油市开展中德生态城生态规划项目汇报及试点项目调研 [2016-05-29]
· 新常态下的城市规划建设要点 [2015-09-09]
· 张一成-高密度城市低碳生态规划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15-08-27]
· 钱征寒-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指引研究 [2015-08-27]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