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安徽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

时间:2009-04-20  来源:城市规划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安徽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1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王三运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引导本省城镇化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编制省内各级城市、镇总体规划,有效保护和利用各类自然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本省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依据。

省内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并负责协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监督、检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

(三)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区域空间管治分区的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组织编制与实施有关跨设区市专项规划,指导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五)组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

 
上一页 页码:[1 2 3 4 >>] 下一页 共4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安徽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 的资料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