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社会学角度看,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人口再分布和社会组织制度体系转型过程。我国快速城镇化大幅度地改变了社会系统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资源环境影响,需要从其复合性、过程性、双向性、阶段性和社会性等方面予以理解和把握。迈向绿色城镇化需要加速推进制度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制度体系转型。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绿色城镇化;制度建设
作者简介: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环境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洪大用
近期,《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公开发布。这是一个“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规划,必将对我国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所谓城镇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人口再分布和社会组织制度体系转型过程,是衡量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城镇化进程不仅是区域社会经济系统的改变,而且关联到整体的社会系统,深刻地改变了整个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大幅度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系统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资源环境影响。总结国内外城镇化进程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必须认真地分析和对待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旗帜鲜明地走绿色城镇化道路。
如何分析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
首先,看待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要注意把握其多圈层重叠的复合性特征。至少,我们可以区分出内部影响、区域影响和整体影响三个递进的层次。现有的一些研究更多地关注内部影响,也就是城镇化带来的城镇地区资源环境的影响。相关的治理政策也主要是谋求城镇自身的资源环境改善,例如采用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的比重、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比例等监测指标,推动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建设。毫无疑问,这些方面确实是工作重点,而且在政策上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有利于控制城镇化所造成的区域性、整体性资源环境影响。但是,我们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内部影响并不等于区域影响和整体影响,城镇化在创造和扩大城镇这一“社会—环境”复合体的同时,也通过其人口聚集、产业辐射、生产生活排放等机制对周边的区域性资源环境造成影响,还通过其文化价值、制度建设和资源获取等对整个社会系统与资源环境的关系造成重要影响。比如北京的迅速发展,会对环北京社会经济圈造成影响,甚至也会对更远的山东、海南、云南等省乃至全国的土地利用方式以及人的价值观念产生影响。所以,仅考虑城镇内部的资源环境影响是有局限的,仅着眼于解决城镇内部的资源环境问题是有不足的。
其次,要注意从过程性的视角分析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城镇化是一个过程。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虽然最终表现为对土地、水等资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种种污染与破坏,但是这些影响背后是具有时序的复杂过程,各种影响不是同时涌现的,而是在城镇发展各环节逐步累积的。至少,我们可以区分出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城镇运行和城镇辐射四个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例如,在城镇规划过程中所确定的城镇定位、土地占用和产业政策等,都是直接关乎该城镇未来的资源环境影响的;在城镇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资源环境影响表现为土地利用、城镇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的改造、人工建筑材料的使用等;城镇运行过程对于资源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产、生活过程所造成的能源资源消耗、污染废物排放、交通问题等;城镇辐射所造成的资源环境影响则主要表现为对周边区域以及区域外的资源攫取以及“社会—环境”系统的改变等。认识到这种多环节性,有利于更加系统地评估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有利于采取更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过程性的治理政策,而不再只是关注局部的、最终的资源环境表现以及相应的末端治理和局部治理。
第三,应该认识到城镇化对于资源环境的影响具有双向性。一方面,城镇化的加速、城镇规模的扩张、城镇人口的增长以及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源利用的增加,需要消耗更多的土地、水、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同时也必然导致向环境中排放的各种废物增多,降低环境质量,挤压环境容量,造成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城镇化过程也会带来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加单位资源的产出,从而实现在同样的经济规模下消耗更少的资源,并且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实现污染集中治理、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可能。城镇这样一种具有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的社会经济系统,对于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也具有促进性的一面。因此,关注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实际上是努力扩大其正面影响,同时抑制其负面影响,而不仅仅是关注其中的一个方面。
第四,应当正确认识城镇化资源环境影响的阶段性。一般而言,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大体上呈现拉平的“S”型曲线变化:在城镇化初期,由于城镇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城镇对资源环境的消耗相对比较少;在城镇化中期,随着工业化加速发展和城镇人口、城镇规模快速扩张,城镇对资源环境的消耗进入快速增长期;在城镇化后期,随着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向更加注重内涵的发展,城镇对资源环境的消耗趋于放缓;在城镇化成熟阶段,城镇对于资源环境的影响主要与居民消费需求相关,资源环境消耗总量将有所下降,但仍会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不过,这种规律只是一般性的,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和不同的城镇化模式下,“S”型曲线的弯曲程度和拐点的位置是随机变化的,其中的关键影响因素涉及城镇化模式、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水平和环保压力等。因此,既要客观地看待城镇化对于资源环境的阶段性影响的必然性,又要注意发挥人和社会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积极合理的制度建设,促进技术创新和行为调整,努力控制资源环境影响的峰值并使拐点提前到来。
第五,应当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城镇化资源环境影响的社会性。现有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对这一点有所忽视,很多人在分析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影响时只关注了整体的物质层面,没有看到其差异性的社会分配层面。事实上,由于社会成员的地位差异,无论是对于资源的消耗还是对于环境的污染,不同社会成员的情形是不同的。通常的情况是,在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下,少部具有社会优势的人消耗更多、排放更多,而具有社会劣势的人则相对来说更多地承受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消极后果,并且由此更加强化了其社会劣势。因此,在分析城镇化资源环境影响时需要注意到这种社会性的差异,在整体上控制和约束城镇化资源环境影响时,需要关注社会公正,促进公众参与,努力追求发展成果和环保责任分配方面的公平性,关注那些影响弱势群体生产生活的资源环境质量。
必须正视城镇化的资源环境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同步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数据显示,城镇化进程中资源利用效率在逐步提升,环境保护在不断加强。但是,我国城镇发展对于能源资源的需求总量仍在快速增加,所造成的环境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城镇化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也是不争的事实。从公众主观认知看,2003年和2010年的全国抽样调查表明,城镇居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关注度在提高,对于环境质量出现更加负面的评价,其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更加迫切。有关研究表明,城镇化与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关系非常密切。环保部课题组研究表明,城镇化每增加1个百分点,平均需多消耗能源4940万吨标煤,钢材645万吨,水泥2190万吨。城镇人口与生活污水排放量相关系数高达0.98,与工业废气排放量的相关系数则超过1。按照2010年的城镇人口数据计算,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生活污水排放将新增37980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将新增293万吨,工业固废产生量将新增2.41亿吨,并会导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下降约0.0073。按照世界城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目前我国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区间中。《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由此可见,随着城镇化的速度持续加快、城镇规模持续扩张,其资源环境需求也将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