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应对过度城市化的主要做法
为了解决过度城市化问题,巴西政府采取多项政策。
一是实施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国家设立协调发展委员会,建立基金会,支持农村发展。为了稳定农业和农民,巴西在农村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巴西政府对农村占用土地较多的大庄园主荒芜的土地进行征收。对土地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分别用国库券与现金两种形式征收,价格参考市场价。对于无地、无其他收入的农民,巴西政府通过发放贷款的方式予以支持,一般设定20年的长期优惠贷款期限,并对前几年的利息予以免除。
二是实施扩展的都市区政策。所谓扩展的都市区,就是采取办法,让都市区的核心区与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协同发展。如圣保罗老市区50-80公里半径范围内建设了8个卫星城,这些卫星城环境优美,交通相对便利,从事旅游、水产等细分产业,具有一定吸引力。
三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巴西区域发展极不平衡,东南部人满为患,中西部荒无人烟。传统上,巴西东南部、东北部是人口高度集中的大都市区,而中西部等地方地广人稀。为了推进区域协调战略,巴西政府于1956年决定在中西部戈亚斯州海拔1100米的高原上建设新都,定名巴西利亚。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后,各地区的增长率有所变化,例如原先人口过度集中的东南部的年均增长率呈下降趋势。而原先中西部基本上无人居住,到了1980年,全国人口的5%居住在中西部地区。
四是实施促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来,巴西采取措施,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城市支持纺织、服装、皮革等产业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农村转移人口的劳动技能。对非正规就业加大管理力度,既保障就业者权益,又引导非正规就业向规模较大的正规就业形式转变。
巴西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采取了种种政策措施,试图校正过度城市化带来的问题,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要看到,过度城市化中的许多问题积重难返,远非短时间内能完全解决。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