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镇化目标的区域分解
《21世纪》:具体到一个省区来讲,我们如何判断该地区的低碳城镇化水平?
庄贵阳:我国地域广阔,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在空间上分布极为不均,加上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不同等原因,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方式等都呈现较大的差异性,由此导致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区域差异性。中国碳减排和实现低碳城镇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赖于省域等区域层面的低碳转型努力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通过相关性分析,可以识别出碳生产力、人类发展指数(HDI)和人均CO2排放三个核心要素,作为判定省区低碳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
通过聚类分析,可以按照2008年的各省市的碳生产力、人均CO2排放和HDI将不同省区的低碳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分为四个梯队。
《21世纪》:课题组对不同梯队的省区,设计了一个怎样的低碳城镇化路径?
庄贵阳:第一梯队是发达型低碳发展地区,具体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广东,这些省市多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凭借区位优势而获得了较早的快速发展,当前的碳生产力、人均CO2排放以及HDI均处于较高水平。处于该梯队的省市,未来碳强度仍有一定的下降空间,其中也有很多城市已经成为全国低碳发展的示范区域。因此,这类发展区域的低碳城镇化发展目标的制定和绩效评估工作,不应苛求能源效率和第三产业比重等指标的提升,而应重视能源结构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比重等指标并分析其合理性,从而优化区域的能源利用结构,促进区域低碳产业的发展。
具体目标为,到2015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2020年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达到碳排放峰值,人均CO2排放量控制在10吨以内;2030年、2040年和2050年相对于碳排放峰值水平分别下降10%、 20%、30%。
第二梯队包括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和宁夏,这些地区的碳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CO2排放也处于较高水平,HDI水平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这些省区多以能源产业和重工业为主要支柱行业。随着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些地区的碳生产力水平必将进一步提高,发展低碳城镇的潜力很大。因此,未来这类地区的发展要强调产业结构的优化,在提高人类发展水平和碳生产力的同时,控制人均CO2排放的增幅。
具体目标为,2015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2020年实现碳强度下降40%~45%目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2030年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人均CO2排放峰值控制在9吨以内,2040年和2050年相对于碳排放峰值水平分别下降8%、15%。
第三梯队包括福建、河南、陕西、重庆、云南、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区,碳生产力水平、人均CO2排放和HDI水平均处于中等水平。这些地区资源禀赋差异性较大,但是基本都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典型标志就是高耗能产业快速上马,在地区工业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因此,未来这些地区要推进低碳城镇发展,首先要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同时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低碳产业体系,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低碳路径。
具体目标为,2015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2020年实现碳强度下降40%~45%目标;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人均CO2排放量控制在8吨以内;2040年和2050年相对于碳排放峰值水平分别下降10%、20%。
第四梯队包括广西、海南、贵州、甘肃和新疆,这些地区的低碳资源比较丰富,因此碳生产力水平较高,人均CO2排放水平相对来说最低,但是由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人类发展水平不高。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些地区是最有潜力实现低碳城镇化的重点地区,大力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可以使这些地区避免重蹈高碳锁定的发展路径。
具体目标为,2015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2020年实现碳强度下降40%~45%目标;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人均CO2排放量控制在7吨以内;2040年和2050年相对于碳排放峰值水平分别下降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