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替换增量
在全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层面,目前为止还主要遵照国务院2010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实施。
规划详细规定了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将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纳为优化开发区域,而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等地区因其特有的资源禀赋条件,则被列为了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
在新型城镇化的全新要求之下,原有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积极因素将如何避免,一时成为了国土资源部的新课题。
《财经国家周刊》: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区域规划,从政策出台至今仍存在一定实施障碍。部分地区表示政策出台两年来,诸如土地、信贷政策的配套挂钩尚有差距,尤其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地区的管控存在一定问题,地方政府积极性有限。在接下去的城镇化进程中,您将如何看待这些配套措施的规划和实施?
胡存智:国家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来进行区域性开发,战略非常正确,既重点突出又方向明确,将作为我国在国土开发中的一个重要依据和战略部署长期存在。
例如,北京的资源禀赋相对较差,因而适用于优化开发而非重点开发。而如果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等都被无序开发,则中国的生态环境将受严重影响。因而,按照主体功能区来开发资源,是全民族、全社会对国土开发认识的提高及理念的提升。
但是,由于该战略提出时间有限,目前还未出台具体规划和产业目录等细节。总体上看,在优化开发地区,必须减少或防止开发强度的进一步提升,土地政策则必须相应压缩建筑用地规模的扩大,尤其在禁止开发地区更须减少建设用地,以配套整体战略。
十八大提出,政府应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从更宽的视野和角度来实施土地政策,因而产业目录的编制也被多部门提上议程,正在研究确认之中。
关键在于如何统筹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即便是优化开发区,也必须负有较大的环保任务。而所谓环保,不仅是自然生态的保护,也包括诸如城市绿化带、交通人文等人居生态系统的保护。而北京地区数月来遭遇的PM2.5等雾霾污染,便是人居生态急需保护的典型案例。
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制定国土开发规划,已经提出了优化开发区需要政府和国民有针对性、有主体性的重点保护,尤其对人居环境的重视已提到了新的层面。这即是说,对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正在成为城镇化实施的规划重点。
《财经国家周刊》:无论国土规划抑或空间布局,问题最多的不在规划层面而在于政策落实层面。对优化开发区的针对性保护,相关部门能否出台更为严格的规范性措施?
胡存智:政策执行起来非常复杂。
设立优化开发区的真正意图,并非简单粗暴地禁止土地开发,而是需要在城市区域内进行环境整治、灵活调整和重新布局,需要将建设用地变成流量而非增量。
通常而言,政府对符合条件、有土地需求的机构给予土地,被称为增量。而流量控制,则要求有增量的同时必须存在减量,增减挂钩地同步等量替换,让土地存量始终保持一定。实施下来,既能够增加环境宜居度,又能加强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创造价值。
具体说来,城区中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拆违等就是流量管控的做法之一。一方面以新开发区来减少市区脏乱差的现状,一方面将原有土地用于建造公共绿地、社区公园或农田复垦,将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利用工具来解决土地城镇化的难题。
以此来缓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优化城市布局,是眼下国土资源部正在大力落实的重点政策。
《财经国家周刊》:国土资源部将生态保护、人居环境保护主题加入最新的国土资源开发规划,具体我们将侧重于哪些领域?
胡存智:首先,保护的概念并非对资源丝毫不动,而是分类分条件、有主题有针对性的保护。
具体说来,规划中包括了自然生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耕地资源和水资源这五类。其中,水资源作为我国相对最紧缺的资源,成为我们当前最重要的保护主体之一。
为此,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环保部长期合作,对地方政府下达指标体系并加以管控,对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施以不同策略,并针对各级城市实施差别化政策。在耕地保护方面,林业局等部门也将指标汇总融合,将分散于多个部门的管理力量集合起来,统筹发展。
土地规划先行
今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专家咨询会便开始启动,成为今年中央多部门协商城镇化路径的重要依据。
据悉,作为首个面临“下一个人口高峰”和首个做到“海陆统筹”的规划,《规划纲要》以水资源、环境容量、优质耕地、近海海域和地质环境安全等多方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为基础,对国土空间开发形势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国土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未来20年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总体方针、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目前,《规划纲要》已形成送审稿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