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现实雄辩地证明,离开实体经济作依托,虚拟经济迟早要崩塌,2008年以来席卷世界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典型的表征;同理,没有产业内容作为支撑的符号文化乃至数字文化,是摇摇欲坠的空中楼阁,也是不可持续的文化。因此,建设文化支柱产业,对于珠三角文明城市群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建设文化产业系统的基础性产业──教育产业
要把教育作为珠三角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给予重点扶持。科学整合教育资源。对公益性强的教育类型,政府应继续加大投入,切实抓好;公益性弱的教育类型,应积极推动其产业化。通过扩张教育增量,盘活教育存量,建立一个投入产出最优的教育配置体系。应建立多元化投资、多元化经营、多元化受益的教育产业动力机制。
二、建设文化产业系统的动力性产业──智力产业
坚持双百方针,鼓励创新,支持探索,营造良好的氛围,努力造就一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必须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大力培养具有特色的“实验室经济”,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速度,力争在学术创新和应用开发的拓展上取得新突破。
三、建设文化产业系统的主导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
力争在5—10年内,把珠三角建设成为具有高新技术品格的现代工业区域。为达此目的,一要实现政策环境创新;二要实现产业结构创新;三要实现研发体系创新;四要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在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形成扇形辐射的高新技术网络,构建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产业带。
四、建设文化产业系统的设计性产业──创意产业
创意产业包括许多门类,其实质是设计、创造和创新。现在的关键是,必须按照市场规律推进区域内不同产业间的合作与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力争网游、服务外包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园在区域内落户,加快打造“动漫网络游戏基地”步伐。要以改革进取的姿态把创意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强与港澳地区和日韩及东南亚国家文化产业的深度合作,逐步建立珠三角文化产业强大而完整的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
五、建设文化产业系统的导向性产业──媒体产业
应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文化体制结构调整的步伐。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打破条块分割、管理多头、政出多门、交叉重复、资源浪费的格局;加快产业化步伐,要正确处理媒体的宣传、灌输与面向市场的关系;坚持完美的艺术形式和先进文化的时代内容的有机结合,加快“三网”联合步伐。
六、建设文化产业系统的感染性产业──艺术产业
要通过产业导向来规范艺术市场,促进艺术生产的发展。同时,对一些重大题材和关系国家、地区形象的艺术精品和门类,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其长效持续发展。造就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杰出艺术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文学艺术和文化生活的多方面需求,使珠三角艺术产业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并在国际上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