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在国土部的表述中,强调国土部门“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而非完全退出。但如何理解“不得直接从事”,一级开发中的拆迁部分到底该由谁来操作,国土部的相关通知并未给出明确答案,配套细则仍有待公布。
赵松说,她理解的国土部此次通知的含义应该是,土地一级开发由政府主导或组织,其余部分由企业完成。虽然配套设施只是一级开发中很少的一部分,但利润固定,开发企业应该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也有其他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机构并不会完全退出一级开发市场,而是采取北京国土局的操作方式,进行“主导开发”。
去年底,北京市国土局宣布,土地一级开发将由政府作为开发主体投资,委托企业具体实施。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曾表示,由政府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将比企业操作降低1/3。
北京市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政府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为:政府向银行争取授信,获得的贷款用作拆迁补偿款,此后,受到委托的企业进行土地整理,并根据区域规划和经济发展确定土地用途,通过市场公开出让。
昨天,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尚未接到国土部的通知。但他们也从网上看到消息,如何实施还有待国土部进一步明确。
公共利益拆迁政府可以主导
国土部发出的通知指出,政府部门不得直接参与拆迁。这与新拆迁条例是否有关联?昨天,北大法学院教授、曾参与上书废止旧拆迁条例的姜明安说,二者应有一定的关系。“在上书国务院时,我们就提出,在商业性开发的拆迁中,政府就不要参与。政府一参与,无形中给老百姓很大的压力,让他觉得不管补偿是否合适就应该搬迁。”姜明安认为,商业开发是市场行为,就应该让开发拆迁企业跟住户去谈,双方谈妥了就行。
姜明安表示,政府退出商业拆迁,对老百姓争取、维护自身利益是有好处的。他认为,涉及公众利益的拆迁,政府还是要主导,以保证效率。姜明安同时介绍,因涉及诸多矛盾,新拆迁条例何时出台仍不确定。他和其余几位学者在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座谈后,未再接到有关部门关于新拆迁条例讨论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