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地未必都是国际级的旅游景区,打“国际牌”主要依赖于遗产地的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以丽江为例,2009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8.8:37.6:43.6;其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为31.68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126公里,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1.2万立方米/日;用水普及率88%;燃气普及率80%,基于这样的发展,丽江才可树立起“国际旅游休闲基地”。
所以,荔波应拥有足够的耐心,战略定位的品级不必急于贪大。同时,荔波真正应该一步到位的,应是自身的“产业标准”,即以追求个性化和崇尚自然本质的产业发展模式,在旅游方式上,满足以未来十年内,国内外游客在华旅游方式的新变化——散客越来越多,团队客越来越少。国际上,游客70%是散客,30%是团队客人。而近年来,国内的海外游客大约50%为团队客,我国正在努力降低国际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因此,荔波必须顺应海外游客的新变化,发挥后发优势,少走弯路,一步到位。
第二,对门票收入要实事求是,不求“面子光鲜”。2008年,荔波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618元,低于黔南州的平均线(2826元/人),仅比农村绝对贫困线(1196元/人)高出1422元,依然低于世界银行的贫困线(约3193元/人),所以,绝对不能轻言放弃景区的门票收入。目前,国内门票免费的5A景区只有杭州西湖和南京中山陵,两家的免费底气来自于当地服务业和民生发展的水平。
第三,今年,国务院下文鼓励中小旅游企业积极融资创业板上市,荔波景区应该启动股改进程,但其融资能力差,原因主要是收入总量有限,主营业务单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世界遗产景区,荔波的股改,一定要坚持国有控股的根本原则。
第四,荔波的保护经费来源有待完善化,可以在贵州“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顺势成立遗产保护基金,由政府主控,容纳私人捐献和民间资本进入。保护资金来源应该有三:1、政府定向预算补贴;2、景区经营收入的按比例缴纳;3、基金化运作。荔波应该尽快完善保护资金结构,实现良性运转,有效解除发展中的后顾之忧。
最后,如果旅游和农业割裂开来,孤立发展,将是最大的熄火隐患。黔南州是典型的农业地区,在2008年,第一产业实现收入78.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3%,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为66.3%,而第三产业则只占11.1%。所以,荔波的度假旅游,应该立足于服务和拉动农业,有效助推第一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业发展实现两个结合:第一,生态农业和度假相结合,建设复合型的原生态田园度假;第二,特种旅游和度假相结合,设立景区远眺和总览的观光索道,将度假休闲,结合到民俗考察、洞穴探险、野外探险等特种旅游产品上来。
“世遗惊艳”对像荔波这样的贫困后发地区,尤为魅惑,但是丽江(1997年)与平遥(1997年)的世遗奇迹,无不是建立在13年长期务实发展的基础之上,所以,荔波保持世遗狂欢中的理性与警醒,刻不容缓。
荔波需要两个“过渡”
目前,荔波需要进行两个“过渡”:第一,从资源整合过渡到产品整合。2006年,荔波启动县城大规模民族化、旅游化的改造,集中房屋外观、管网埋地、道路路面、环境绿化和城市设施等方面,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旅游的接待中心,总耗资约3500万元,这是荔波的资源整合,目的在于打造产业基型。同时,长期居住在荔波的布依、水、苗、瑶等少数民族,遗产丰富,民俗多样,将其优势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资源,荔波现在办法不多,旅游产品单一,产品的“文化”含金量低。
自然遗产的观光价值极高,但真正充分发挥遗产旅游的产业潜能,还是需要让自然遗产有“文化”起来。1、加强旅游线路的创新,增加民族民俗深度体验的产品;2、农家乐要主打高附加值的“民族牌”,不打低附加值的“农家牌”,变“农家体验”为“民族风俗体验”;3、项目运作打“文化旅游”牌,比如,荔波县民族文化商旅一条街项目,预期投资8000万元;旅游系列商品食品开发项目,预期投资1000万元。这两个项目应贴合特色化的民族民俗主题,从而整体抬升产品层次和消费水平。
第二个“过渡”,是从产品创新过渡到服务创新。提升区域旅游的接待能力,并不是大建五星级和四星级的宾馆。以云南丽江为例,至2009年末,丽江全市已有星级宾馆195家,其中,五星级宾馆1家,四星级宾馆12家,三星级宾馆52家,主体是二星以下的宾馆(占比66.66%),还有数量众多的乡村客栈和青年旅店。可见,遗产旅游的服务产品构建,务必做大做实中低端的接待能力。其次,对于中西部的县域经济体,开发多层次的休闲度假村和别墅区,这种旅游地产开发的路径,要比大建五星宾馆更加切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