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留给我们千姿万态的古村落。在不断积淀中形成的古村落,不仅形态缤纷,而且蕴含深厚,各具性情。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言,“每个古村落都是一部厚重的书。”古村落,是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它不仅有精美和独特的建筑与大量珍贵的物质遗产,还有那一方水土创造的口头与无形的文化遗存,如民间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手艺、民俗,以及民间传说、歌谣。它最直接体现中华文化的民间情感、民族气质及其文化的多样性。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在村落,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村落,如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南岗老排与油岭老排就是非常典型的代表。遗憾的是,一段时期以来,在欧洲被视为文明硕果加倍珍惜的古村落,被我们的一些同胞当成了历史垃圾,不少非常优美、充满诗情画意的古村落已经断壁残垣,风雨飘摇。在加速城镇化的进程中,有些干部不太顾及文化选择,把城镇化与古村落保护硬生生地对立起来。
我想,关于古村落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有几点是必须注意的:
一、深刻认识古村落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紧迫性。人类文明的进化不能没有积累和传承。历史的车轮可以碾过如梭的岁月,但不应拆毁我们心灵回归故里之路。作为我们精神故里的每个古村落都是一个自然的社会单元,也是物质与文化的综合体,是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民族文化的复兴的重要源泉,是祖先长期适应自然、利用自然的见证。记录和镌刻着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历史记忆。我们要站在保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建设好文化强市的高度,去认识古村落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认真做好古村落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入挖掘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对全市有价值的传统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展一次普查,并制订保护和开发规划。特别是要组织对全市有文物和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街、古巷、古民居及其他文化遗存、遗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并制订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努力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形成城乡文化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市文联和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要积极牵头组织参与第三批广东省古村落(潮汕地区、广府地区)申报工作和“寻找广东最美丽的古村落”活动,力争我市在这方面有新成绩、新突破。
三、在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开发古村落,在传承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顾作义同志说得好———古村落的保护要与推土机赛跑,要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修旧如旧、体现特色、提高品位”的要求,对传统建筑风貌加大保护力度;要通过命名和认定,深入挖掘古村落所蕴含的精神文化内涵,提高对古村落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认识,要把古村落建成“活态”的博物馆。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的关系。要辩证地思考和处理问题,古村落要在科学开发中促进保护,文化遗产要在合理利用中促进传承。
四、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古村落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一定要有专家参与决策,否则就难于达到我们的工作目的。国家有这方面的专家,省里有这方面的行家,我们清远本地也有一些在这方面既热心又懂行的人士。我们一定要尊重文化、尊重科学、尊重专家,以便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益的最大化。
五、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的基础上,要创新思维,想尽千方百计吸引社会资金,想尽千方百计选好用好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平台,做好做活古村落保护与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邓梁波:中共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