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与改造指挥部获悉,烟台山历史风貌保护与改造项目现已全面启动,从今日起进入拆迁协商期,正式启动搬迁。项目总规划选址208亩,涉迁2414户、23.61万平方米。
烟台山历史风貌区地处八一七中轴线南端,东至梅坞路,西至南区水厂、陈靖姑庙,南至麦园路、爱国路,北至仓前路(紧临闽江),总占地面积约348亩。据介绍,烟台山项目的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办公用房、商业店面、服务业商场、厂房、工业仓储类用房等非住宅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超出规定协商期限拒不搬迁的,取消一切奖励措施,并由拆迁人依法依程序报请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经裁定后依法执行。
烟台山项目安置房地点为:期房安置地点在南二环景观安置地(润华山庄附近)与南江滨8号安置地(用于安置在第一协商期内搬迁并签订协议的被拆迁人);同时为妥善安置住房困难群众,还准备了金山福湾新城和台山小区(位于福湾路)的现房以供选择。
据悉,对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人均建筑面积少于6平方米的,可以申请安排廉租房,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每户再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凡收入条件满足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愿意将房屋货币补偿款一次性转为廉租房租金的,可以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
对原产权房屋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处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3平方米的困难户,按照45平方米计算房屋区位补偿费、搬迁奖励和货币补偿奖励。对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给予一定数额的装修补助。
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在3月19日前封房并签订协议的,于3月20日上午9点在烟台山公园 抽取选房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