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上访:2010年1月27日
接访人: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主任郑汉加
意见:我的房子不是危破房为何要拆迁?
回应:没有搭腔
1月27日一大早,恩宁路居民何兆宁、张少杨等人就匆匆赶到广州市政府信访部门反映他们对《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规划方案》及相关拆迁中的意见。
经过政府工作人员一番沟通,终于联系到了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主任郑汉加,并通知居民代表立即前往该办公室与郑汉加主任见面。
之所以要跑到市政府来反映意见,按照恩宁路居民代表的说法是之前“街道派了一个小孩子应付街坊”。为此,他们也多次前往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广州市规划局荔湾区分局(下称荔湾区规划局)反映情况,都没有得到足够的回应。
居民吴先生说:“自从2009年12月21日迫于舆论压力,荔湾区政府公布了《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规划方案》后,我们征求了不少恩宁路居民的意见,我们需要直接向荔湾区规划局负责的领导表达我们的观点。”
居民们一见到郑汉加主任,就立即表达了对《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规划方案》的不满,同时质疑道:“为什么正式规划还没有出来,就开始拆迁?”
郑汉加回答:“如果质疑我的拆迁的合法性,可以向批这个拆迁的部门询问。”
有居民又质疑说:“2007年的拆迁公告一出时,说是危破房改造,我的房子又不是危破房,为什么要改造,而且还要拆迁啊。现在规划征求意见又说是‘保护开发’了。怎么解释?”他们还认为,目前的恩宁路旧城改造实际损害了居民的利益。
郑汉加对此没有搭腔。
何先生建议:“我们恩宁路是有历史文化的街区,岭南文化我们有责任保护。如果没有通过规划就拆迁,恐怕会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造成伤害,如果拆除了就无法挽回。”他举例说,现在有些有价值的建筑已经拆得不像样子,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我们要求暂时停止拆迁,先搞好规划。
郑主任表示,这是居民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担心规划没有落地之前,有文化价值的房屋拆错了。“但我可以打消你们顾虑。在做这个规划前,我们已经把有文化价值的建筑报给了文化和规划部门。其他的基本全部要拆!”
探访老房子
温女士(十一甫新街5号之一民国建筑保存完好)
看看我们的房子,
就知道我们为什么不同意规划
温女士的家位于十一甫新街5号之一,这是一栋典型的民国时期的二层楼建筑,至今保存完好,也不属于危破房。
整栋楼以大理石做底座和门框,青砖砌墙。铁做的窗花,依然完整而坚固。进入楼内,它有着西式的楼梯、地砖、阳台及铜制的栏杆,又有着中式的天井、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