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经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批准,中国十个城市的十条街道,被命名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它们分别是北京国子监街、平遥南大街、哈尔滨中央大街、苏州平江路、黄山市屯溪老街、福州三坊七巷、青岛八大关、青州昭德古街、海口骑楼老街、拉萨八廓街。
同样以老街著称的南京与天津,不在上述名单之中,但这并不妨碍它们以另一种方式,传播其历史街区的名声。
今年4月,梁白泉、蒋赞初、叶兆言、刘叙杰、季士家等29位南京当地学人联名签署题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告急》的信函,对在金陵古城内仅存的几片历史街区启动的大规模改造工程提出批评,认为:“再这样拆下去,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就要名存实亡了!”
5月,张文彬、罗哲文、张忠培、阮仪三、陈志华、马自树、李先逵、张廷皓、杨志军、谢辰生十位文化遗产保护界著名人士,联名签署《关于整体保护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紧急呼吁书》,对在天津五大道地区实施的“旅游聚客锚地”工程提出质疑,呼吁“立刻停止对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实施严格意义上的整体保护”。
这两封呼吁书很快抵达高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相继奉命对南京和天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听取相关人士的意见。
6月6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调查组于南京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多位专家就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发表激烈意见。当地一位著名作家在发言中表示,如果这件事解决不好,他会把这件事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写成一本书,“我用我的方式把某些人钉到历史的耻辱柱上去。”
中央领导高度关注
记者获悉,近期中央领导对有关专家反映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问题,连续作出批示。
时值6月13日中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中央领导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高度关注,被有关人士认为“体现了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一以贯之的重视与支持”。
在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关怀下,2006年中国设立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国务院就此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列入“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06年8月,侯仁之、吴良镛、傅熹年、宿白、郑孝燮、徐苹芳、罗哲文、谢辰生等16位学术界和文化界著名人士吁请停止对南京老城南的最后拆除。同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批示,要求“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江苏省政府调查处理。法制办要抓紧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争取早日出台”。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发,要求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2008年7月1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施行,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在前述今年四、五月间发出的专家呼吁书中,南京、天津两市在历史文化街区内进行的开发项目,均被指为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有关专家对条例施行不到一年即出现此类事件表示震惊,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具体措施加大条例的执行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历史文化名城给予警告,甚至取消其“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