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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挂牌的文物该咋保护 “清代武士”没斗过窃贼

时间:2009-01-09  来源:北京文网  作者:肖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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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坟位于该县观庙乡姜寨村,距县城28公里。从《商城县志》、《商城周氏宗谱》等可以看出,周老坟当年很排场:原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墓前有墓碑、石香炉、石烛台、华表、旗杆,神道两侧依次排列石狮、石象、石马、文官、武吏,垣墙环护,树木成林,满园肃穆。然而,由于石像文物难以馆藏,商城县一直未将周老坟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周老坟“晚景凄惨”:坟上杂草丛生、牛粪遍布,墓碑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腰斩”,原有四座石人像——两文两武,现在仅剩三座,其中一座武士石像于2008年1月2日被盗。附近村民张女士反映,当夜曾听到有动静,天亮就发现石像少了一座。

姜寨村村支部书记付培华说,最近两三年间,经常有人慕名来看石像,意图“收购”者也不乏其人。如不是村民们自发保护,石像早被偷完了。

网友代炳先说,石像引来那么多小偷光顾,最终失窃的根本原因在于该墓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如果立块“某某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效果。

“哪怕我们自己掏钱,也要把石像保护好!”商城县文物管理局局长熊雅恕说,局里已聘请两名文物保护员看护石像,同时进行信息采集,争取将石像列为县级文物加以保护。

观庙乡派出所所长李沛然说,这些石像不属于文物保护范畴,价值无法认定,当初没立案。目前,警方正准备请专家对现场遗存石像鉴定评估,如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将列为刑事案件调查。

难题

文物没挂牌丢了没人管

文物的概念很宽泛。一位专家说,简言之:五四运动乃至民国以前有价值的历史遗存,以及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都可称为文物。

我国文物法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省文物管理局一位专家说,我省文物在全国名列前茅,有些虽达不到文物保护级别,但也都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河南商报

对于这类文物流失情况,省文物管理部门不愿提及。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所长张新斌说,我省未列入保护的文物为数不少,有些查找到后列入文保单位,不可避免会有些被遗漏。

没有列入保护的文物很多在荒郊野外,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有的常年风吹日晒风蚀严重,有的被人为损毁,即便丢失往往也不被人知,丢失数量更是无从统计。

观点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

据了解,目前我省部分县市甚至没有设立文物管理局,文物科挂靠在当地文化局,工作人员也只有两三人,把文物保护重担全压在他们身上,显然不太合适。

对此,网友代炳先提议“设立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将管理义务逐级分解,从而解决“夹层”文物的保护难题。

省文物管理局一位专家表示,设置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一定的财力、人力和专业技术力量做保障,目前我国设置的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个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是合适的。

这位专家认为,分得过细不利于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级别越高,相应的保护条件就越好,提高级别其实就是加强管理。

省文物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认为,文物保护难在全社会保护意识不够,难在大家都把它当作文管部门的事情,保护文物不能仅靠文管部门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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