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务院今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致力于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作为1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录中赫然有名的赣州,《条例》的颁布,无疑唤起了人们对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更多关注。面对其悠久的历史,深厚的底蕴,丰饶的文物,解读《条例》,我们深有感触——赣州:保护历史文化名迹任重道远。

沉积了千年宋城文化的赣州古城墙。

灶儿巷
7月1日,《条例》刚刚施行,《人民法院报》就以《为历史文化名迹撑起保护伞》为题,对《条例》进行深度解读。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文章以赣州城建春门及贡江码头、古城墙为背景内容的巨幅照片配图,并辅以“有‘宋城博物馆’称誉的江西历史文化名城赣州,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图片说明。由此可见,赣州这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全国具有相当影响。日前,针对赣州城历史文化名迹保护问题,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赣州古城的历史形成
赣州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经历了一个由城到城市,由地方小城到全国名城的渐进过程。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汉大将灌婴一路南扫,先后在九江、南昌、赣州建治。当时赣南属于汉朝的南疆,灌婴的城建于蟠龙章江水畔(欧潭一带),扼守在章江至梅关古代军事通道上,属于典型的具有军事意义的城堡,主要功能用来驻扎军队,抵御南粤王赵佗(直到汉武帝时期,南粤才归顺汉朝)。这种城的概念,一直延续到唐朝。这其间,赣州城几度搬迁,先后到虎岗、七里镇、于都设城建治,直到东晋高琰为南康郡守时才定守于章贡双江汇合处的三角区内。
东晋以来,五胡乱华,大量中原汉先民为躲避战乱来到地处边远的赣南山区,赣南开始得到开发,一部分人以平民身份进入城堡,城内始有市场、交易,城市概念渐渐形成。最明显的标志有二:一是城的范围有了极大的扩张(军事城堡一般为几百平方米到一万平方米之内,赣州城区为一平方公里);二是有了明显的城市布局。这一时期及以后,赣州的衙门多建在城北面的皇城内(现市公安局一带),呈坐北朝南格局,衙门前笔直的阳街,直通南门、章江大码头,横对衙门的是横街,联贯章贡两江,阳街、横街构成典型的“十字街”。“十字街”格局分明——横街北面为官署衙门区,南部阳街则分成东、西两部分,即为古代的东市、西市,为买卖东西之市场(这种格局唐朝以前全国城市均类似),东市、西市渐有人家,遂成街巷。
唐末、五代初,宁都洛口人卢光稠入主虔州城,成为第一个本土出身的最高行政长官,开始了客家人真正自主管理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大量的客家人涌入城市。人口的剧烈膨胀,市场的频繁交易,加上卢光稠有意称王的政治企图,城市迎来了历史上最重大的一次扩张。这次扩张,将城市从一平方公里沿贡江向南扩展为三平方公里,街衢在原有阳街、阴街两街的基础上增加为六街,南面开护城河联通章贡两江,一大片与东面贡江相连的低洼河滩地进入了新城廓的范围,从此赣州城就成了水患之都,直到北宋知州刘彝任上建成福寿沟,赣州城才消除水患。
北宋时期,随着大庾岭道成为外贸通道,赣州城成为这条水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赣州城得以迅速发展。在赵抃、孔宗翰、刘彝、洪迈等城市历代杰出统治者们的苦心经营和城市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城市肌体渐次丰满——凿十八滩、筑砖城、开道路、造船、烧窑、修福寿沟、建亭台楼阁、盖寺院,诸如世臣坊、南市街、买菜坡等一大批街巷开始成就。这时的赣州城一举成为全国36座名城之一。
明清时期,是赣州城市发展的传承与完善时期。由于地处交通要汇,赣江与长江水系、珠江水系、闽江水系均有通达,从而招引来了各地客商。这些客商旅居赣州的同时捎来了外域文化,最显著的是建筑文化。这一时期,直角状的马头墙之徽式建筑,中轴线对称、外角呈锐角状的客家建筑,马头墙上微生锐角的徽式与客家建筑之综合体的赣派建筑,开始在赣州城大量兴起。
民国时期,出现了现代化的城市设施。随着这些城市设施的产生而有了城市的局部变化,如马坡岭新建了汽车站,便新开了百胜门(现东河大桥桥头)至汽车站的东郊路;为方便南行,镇南门(现南门文化广场)与南河浮桥、大码头之间新开了东阳山路。同时,驻扎在赣州城内的粤军开始对城市街道进行扩建与改造,遂有了岭南风格的逶迤骑楼出现。这一时期,中山路、阳明路、解放路、南市街、灶儿巷、六合铺等老街老巷中,徽式、赣派、粤式和客家建筑,风生水起,尉为大观,成为古城最为绚丽的建筑瑰宝。

郁孤台

文庙
不堪回首的文化伤痛期
这个时期,并不太长,时间跨度不过50年左右。然而,这个50年,却使赣州城的历史文化遗迹遭受到了不可复原的惨重破坏。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由于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极为淡薄,在一种全国性政治氛围影响下,赣州城开始了“破旧立新”的城市现代化建设。1957年,红旗大道在南边城墙外建成,为打通城内文清路、健康路与红旗大道的联结,南面城墙全面拆除,著名的有三道城门的镇南门从此消失。拆下的城砖做了三个用途——一是建赣州饭店,二是成了和平路和东溪寺土路的铺路砖,三是用来砌建地下排水道;1963年,为建东河大桥,拆了百胜门,百胜门至东胜山路口一段的古城墙用来做了东河大桥引桥;文革时期,大批珍贵的文化遗产,诸如庙宇里的菩萨,宅院或大户人家宅第的立面绘画、雕塑,祠堂的匾牌,家族的族谱,私人收藏的古董、银元、古籍等等,或被砸或被烧或被涂抹,毁坏无数,但诸如文庙、八境台、郁孤台等不可移动文物则相对没有受到破坏。
改革开放后,城市现代化建设高速推进,城市建设进入一个绚丽多彩的时期。但在初期,由于没有意识到对文物进行保护的重要性,赣州城像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选择了“拆旧城建新城”的做法,以致出现了历史街区成片成片消亡的惨痛现象(这一时期,赣南各县的县城旧貌变新颜,历史遗痕几乎为零),赣州市文清路、中山路的骑楼几乎被破坏殆尽。与此同时,还有几个历史文化遗产遭受严重破坏。一是赣州城古井大量地消失。从前赣州城有数百口水井,滋养着一城百姓,如今全城连十口水井也难以寻找。二是西南端残存的赣七中至下濠塘一带的部分城墙,因建设吉祥花园而彻底消失。三是赣州护城河的消亡。上世纪80年代初,北京大学地理系的教授们带学生来赣州搞教学实践,对赣州绵延3公里多长的护城河十分感兴趣,编制了将护城河改造成以水景为主体的带状公园的方案(安徽古城护城河即完美实现类似方案),可惜,由于海关建筑率先侵占护城河,造成一发不可收拾局面,以致短短几年时间内,带动了全线填河,赣州护城河如今是连影子也没了。四是大量文化街区被火柴盒式的钢筋水泥建筑充斥其间,风貌全失。如姚衙前这片古街区,在小小的0.16平方公里的面积内,16条街巷纵横交错和5条外围街道相通,是个极为特殊颇有文化价值的旧街区,却因建设了几个居民小区而大煞风景。五是海会路的建成,将南市街变成了半边脸,将慈姑岭、桂家岭、五道庙、夜光山、荷包塘、蕹菜塘这些充满人文意义的老地名变得无所适从。
如此,一个本可以与丽江、平遥、苏州媲美的城市格局,因为一个时代的浮躁与无知,城市肌体受到破坏,诸多珍贵的文化元素大量丧失。所幸的是,以城墙拆除为代价的红旗大道如今成了全国著名的绿色长廊;赣州迅速调整了战略,将城市发展目光从狭小的老城聚向宽敞的黄金、水南、沙河新区和三江六岸,如今,与古城赣州遥相呼应的现代赣州呼之欲出,正彰显出它蓬勃旺盛的活力。

八境台

东郊路骑楼

保持了历史原貌的旧街区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如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期。“可以说,《条例》的出台正是表证了历史文化遗产到了不得不立法保护的关键时期。”面对记者的采访,赣州市文物局局长、市博物馆馆长韩振飞一语中的,直奔主题。
人类社会近5000年来,创造了无数的文化产品。这些文化产品,以物质与非物质形态一代代传承着,延续着人类的文明之光。然而,岁月流转,众多的文化产品在风雨沧桑中消失了,至今还顽强生存的则无疑成了文化瑰宝,成了今人一笔巨大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了城市文化底蕴深厚的象征物,成了城市旅游最有魅力的文化化石。
文化是一个城市和国家的根脉,根深才能叶茂。当今时代,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竞争,早已从政治、经济的竞争转化到文化的竞争。文化的强势才是国家真正的强大。如何保护好我们祖辈遗留的历史文化资源?散珠碎玉般散落在华夏大地各个角落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再不加以重视、保护、管理,它们将很快被现代文明的洪流所吞灭。
1994年1月,继南昌、景德镇之后,赣州被列入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录,成为全省文物古迹最多、保存难度最大的城市。
历史终究还是垂青这座古城的。由于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留的文化名迹相当丰富,1982年,当时还是县级市的赣州市就制定了《赣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公布了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城墙、筠阳宾馆、八境台、郁孤台、文庙、广东会馆、蒋经国旧居等等,与此同时,还及时颁布了灶儿巷、南市街、中山路三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赣州城的众多文化精粹得以相对丰富地保存了下来。
2002年6月,赣州市规划勘测设计院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等单位,以保护历史真实载体、历史环境,合理利用、永续利用,传统风貌保护与传统文化继承相结合为原则,着眼于保护赣州“独具特色的宋代遗存和明清至民国的古城民居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其以客家文化为背景的多元性文化内涵”这一中心主题,制定了《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今天,我们不能不有所欣慰,在全省所有城市基本上都找不到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的情况下,赣州可以自豪地说,我们相对完整地保护下了灶儿巷、南市街历史文化街区。
无疑,赣州是江西省保护文物古迹最多最好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要素基本具备,如城墙、街道、排水系统、古塔、寺院、亭台楼阁、七里镇古瓷窑、通天岩石窟……聊到这里,韩振飞说:我们这代人肩负的责任,就是把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维护好、管理好,完整地交给下一代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
诚然,《条例》的颁布,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了一把保护伞。但我们仍不能不看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始终面临着不少的困惑。比如,虽然政府一直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置于很高的位置,但是城市建设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出现建设与保护的一些矛盾冲突,前面所述的中山路、海会路开发就是例子。赣州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方面,可以说政府是相当重视,并且是舍得投入的,如2004年第十九届世客会期间,仅改造文庙、慈云塔和建设宋城公园、龟角尾公园就投资数千万元,最近又将投资5000万元对郁孤台公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之前,搬迁赣州六中花了300万元),投入近亿元建设城市博物馆、城市规划展示馆……这样大的投入在类似城市中是难以实现的,但相对于赣州城如此高品位、大体量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来说,这些投入却又是远远不够的。
冷静地说,除了投入不够之外,赣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还要加大工作力度。比如要提高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整体认识,领导干部或普通市民都要有热爱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心之举;比如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明晰文物产权,坚持“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而诸如广东会馆(产权单位为破产企业赣州染织厂)、刘家祠堂(产权单位为改制企业地区副食品公司)内却因有大量的原企业职工占居,南市街的“亦吾庐”也因属于私有房产……使得保护与管理工作始终难以开展;比如在保护文化遗产本体的前提下,要对本体的周边生态和历史文化环境加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本体与周边环境共同构成城市肌体,肌体破坏了,城市的文化就没有附着物了,如昔日被苏东坡称誉为“山为翠浪涌”的万松山,被张照乘题点为清八景的“储潭晓镜”、“天竺晴岚”之赣水和马祖岩、天竺山,原始风景均被破坏,往昔美景只能借助诗歌发挥想象了;还有,对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问题,政府采取相对慎重的态度,即便是负有直接文物保护责任的文物管理部门,也因为“职责重大,资金压力大”等因素,而有一定的难处。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遗产任重而道远,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是仅凭一人或几人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政府主体之外,还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关心。我们相信,《条例》的施行,将有助于赣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在相对成熟的保护机制和相对成功的保护管理下,名城亮出更加靓丽的名片,古城绽放更加耀眼的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