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建设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具体落实层面仍旧面临不少难题,应从立法、制度等多方面为我国生态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一词再次成为关注焦点。作为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表示要更加积极地珍爱自然、保护生态。
为此,中国环境保护部近日表示,目前正在制定生态文明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初稿完成后已进入书面征求地方意见阶段。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将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中国正在加重生态建设砝码,但具体到落实层面仍有不少待解的难题。城市作为一个综合体包含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作为考察生态文明发展的载体。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对本刊记者表示,我国很早就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但其后因为这一概念太过庞杂而难以推进落实,反而不如具体明确的低碳城市概念显得红火。
潘家华表示,目前各地建设生态城市的热情很高,但一定不能只喊口号不做实事。城市发展必须考虑生态代价,既保护生态又发展经济的健康模式并非遥不可及。
生态系统失衡亟需调整
《中国投资》:“生态”的含义很丰富,您认为应该如何界定这一概念?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如何确保系统内部各环节的协调发展?
潘家华:生态这个概念从狭义角度来看,可以简单地等同于自然保护,比如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森林植被等,若将概念扩大一些,则可以涵盖环境保护的内容,增加了像是大气质量、水质等考量因素,再扩大一些就包括了我们平时经常提及的节能和减排,如果再往外延伸一步,可以广及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循环经济、绿色消费等内容。
生态系统的和谐要从整体来看,而不能只是简单考虑其中两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因为在一个庞大的系统中,各个部分之间一定会存在矛盾冲突,并在这种不断冲突变化的过程中,由不均衡达到均衡。
就好比社会这个大系统,在各个地区各个部门之间存在很多矛盾,不协调不均衡不可持续的问题是客观存在。但从社会发展进程来看,应该说这是一个必经的阶段,重要的是认识这些矛盾并加以协调化解。
这一发展阶段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资源转换过程。钢铁、水等资源变成高楼大厦以及铁路等基础设施,从自然资产转换为人造资产,由此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资源使用不当,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系统的失衡,这就是当前所面对最紧迫的问题。
城市经济发展应考虑生态代价
《中国投资》:那么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是否可以将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问题放在一个城市中进行考量?
潘家华:生态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从很多方面进行观察和考量。城市作为一个综合体包含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载体。
我国其实很早就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20世纪90年代海南提出要建设生态省。到了本世纪初,社科院城环所和环保部合作为我国生态县、市、省制定了建设指标,浙江省安吉县就是中国第一个生态县。
《中国投资》:目前各地建设生态城市的热情很高,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潘家华:我认为建设生态城市热情高是好事,问题在于很多只是空喊口号,雷声大雨点少。还有一些城市是“挂羊头卖狗肉”,打出生态建设的旗帜,但仍然在做破坏环境的事。此外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情况就是力不从心,城市想搞生态建设,但经济发展任务也很重,生态发展受到诸多制约。
从现实经验教训来看,城市经济发展应该考虑生态代价。比如太湖的问题,现在投资数百亿元甚至千亿元进行污染治理,为何当初不能把生态保护这一要素考虑进去?
我认为在自然资源转换为经济资源的过程中,可以做到既保护生态又发展经济。以前面提到的安吉县为例,当地拥有漫山遍野的竹林资源,本来县政府也想把山头抹平搞工业开发,但后来发现这条路走不通,此后就开始发展竹子经济,生产竹制器皿等,发展和就业问题都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