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污染难以控制。水利部西北水科所教授邢大韦指出,渭河水量仅占陕西的16%,却接纳了全省80%的污水,干流基本丧失使用功能。在渭河这类来水少、含沙大、高污染的北方河流上筑坝蓄水,蓄起来的可能是一池污水,形成臭湖。另外,一些河流上的“景观湖”广泛采用“铜帮铁底”防渗,在河道内铺设钢筋水泥,河岸垒石作衬,严重影响河流自身净化能力。
四是蒸发量大,水资源浪费惊人。有关专家测算,仅咸阳市的蓄水工程,一年将蒸发掉150万立方水。黄委会副主任廖义伟说,水面大了,蒸发量必然要大。如果花了几亿元、十几亿元资金搞起来的工程变成当地最大的耗水工程,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
因地制宜:城市造景应注重公共性
多位专家表示,城市景观建设总体应该坚持因地制宜,顺其自然。
胡建华认为,所谓因地制宜,在城市建设中就是“该平的地方平,该凹的地方凹。”但现在的误区是,一方面在不该开挖的地方开挖人工湖,另一方面又将原本就存在的坑塘填平。
他表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城市建设不能填补原有自然形成的湖泊、水系,包括坑塘,但实际操作时好多都被填平开发了,这样就破坏了自然调蓄功能。越来越多的城市内涝跟这个有很大关系。
在城市造景运动中,地产开发成为隐形推手。郑州市的一位领导在谈到开挖“龙湖”与建设郑东新区的关系时说:“一有水,地价就要上涨。”洛阳市一位干部说:“在洛阳新区开发中,我们是先引水,再卖地皮,临水的地价要比不临水的高15%以上。”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袁奇峰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对多数城市而言,还是要持续加大景观建设的投入力度,这是不得不面对的迫切需求。“但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做法,尽量减少城市开发带来的‘负外部性’,增加城市景观的公共性,而不是将景观建设变成土地升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