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成了“必须且一定能通过,建设到什么程度就验收到什么程度。”
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相当部分是“过水厂”,“一般都属于地方政府,很敏感,我们无法介入。”
有些企业甚至扬言要把一年的罚款都提前交了,“这相当于罚款换排污权,违法变合法”。
污染“七宗罪”
原本被誉为各地经济发展引擎的工业园区,部分成了藏污纳垢的代名词。
丑闻不断,位于大连石化产业园区的PX项目,位于云南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的铬渣污染……提起这些,马勇感慨万千,他手里握着一份《关于我国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下称工业园区报告)》,集纳了工业园区重大污染问题,为控污治理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他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常年与“环境访民”打交道。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环保部主管的非政府组织,活跃于民间。
尽管工业园区报告出自这个带有官方色彩的组织,但是出台近一年,反馈寥寥,各地污染事故频发。
这份报告来自马勇所在的法律中心接手的污染案件。他发觉,越来越多的案子直指工业园区,集中生产变成了集中排污。污染事件引发了众多群体性事件:江苏响水县数万人因污染谣言雪夜大逃亡;福建江阴工业集中区毒气外泄导致强烈冲突,几十名污染受害者被捕,等等。
中华环保联合会觉得有必要摸清中国工业园区污染的真实状况,在2010年3月到10月间,马勇和他的同事调查了八个省的18个工业园区。
调查的结果仅水污染一项就令人惊心:调查样本中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工业园区,都或紧邻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或居于人口集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78%的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级以上开发区逾2000家,其中各类国家级开发区超过200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乔琦介绍,加上县、市一级的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和集聚区,这一数字接近7000家。
约7000家工业园区的污染现状,从工业园区报告中可管窥一斑。
报告列举了污染七宗罪: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成为“表面工程”,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环境纠纷隐患突出,污染转移现象严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力,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这七宗罪几乎成为工业园区通病。
“县市级的工业园区问题多多,省级以上的管理相对规范,但也少不了问题。”马勇清楚记得,江西省乐平工业园区是江西30家重点工业园区之一,曾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业园区和经济指标综合考评先进园区,建园长达七年之久,配套污水处理厂在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期间还未投入正常使用。园内污水直排入鄱阳湖。
“可以想见,占七成的县市工业园,情况不会更好。”作为中国生态工业园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乔琦曾去过不少地方调研,每每听到一些园区管委会领导大谈环保、无污染,她都“很反感,感觉是被欺骗了”。
手握第一手资料,中华环保联合会力求有所作为。然而,在近一年时间里,马勇感到很无力,“我们也有一些在政府部门任职的领导,批示了都没用。”
污水处理厂成“过水厂”
在调研的18家工业园区中,具备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共有13家,占70%以上。但在这13家中,污染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完全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俨然成为了应付检查的表面工程。
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调查发现,工业园区环评审批中违法、越权现象比比皆是:本该由国家或省市审批的项目,被分解为小项目由县审批;本该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却被简化为报告表。甚至许多园区企业把环评审批文件当做“护身符”,敷衍执法检查,而环评审批中规定的治污设施却迟迟不能建设。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工业园区便是典型案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园区一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写明项目不产生废水,而2010年6月22日,赣榆县环保局却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环评成了“必须且一定能通过”。按规定,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措施要达到75%负荷才能验收,实际上,“是建设到什么程度就验收到什么程度。”马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