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一个原则是你必须把垃圾给处置掉。可以送到填埋场,也可以送到再生利用厂,反正有了合法的出路了。它用了一个经济杠杆,使建筑垃圾生产者都会把建筑垃圾送到处置企业,形成了一个很好的良性循环。”陈家珑说。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经济杠杆,使建筑垃圾处置率高的国家不会出现胡乱填埋的现象,并且有了充足的建筑垃圾来源,他们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都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并且由于在运输建筑垃圾方面企业就已经可以盈利,后期就不愿意下很大的功夫。他们的建筑垃圾不像中国一样主要做成再生砖块,而是主要用于铺设路基。
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方面,河南省许昌市走在了前面。陈家珑介绍说,许昌市从2008年以来,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市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通过实行特许经营,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推向市场,探索出一条政府不投资、企业有效益、使城市建筑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的新路子。目前,许昌市的建筑垃圾管理基本实现了“五统一”,即统一证件、统一清运、统一收费、统一处置、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私拉乱倒和垃圾围城现象,在处理模式上也由过去的简单填埋、堆积,转向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家珑说,目前河北邯郸、陕西西安、云南昆明、广东深圳等地已经出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一系列举措,推动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步伐。
而北京也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今年5月,《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获人大通过,《条例》明确规定,北京将总共建设8个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开发企业在一级开发拆除建筑物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垃圾回收企业处,否则不准开工建设;开发企业还要上缴建筑垃圾销纳费,并由市管委有关部门将这笔费用转到销纳建筑垃圾的企业。《条例》有望11月出台。
7月15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筑垃圾排放要实行全市统筹管理,拆除规模逐步与资源化处置能力相匹配。按照规划,北京市明年将在朝阳、海淀、昌平、大兴4区各建一座建筑垃圾处理站,届时,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0%;到2015年再建成5座建筑垃圾处理站,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需要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不但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陈家珑说,随着各地对建筑垃圾的重视,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当前建筑垃圾处理落后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