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深圳划定了国内第一条城市生态保护控制线。客观而言,这条控制线划定后,对保障深圳基本生态安全、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等意义重大。然而在生态控制线划定前,许多工业区已经建成,被划入生态线后,一些基层社区的经济发展遭遇瓶颈,这在原特区外区域尤其突出。
自生态线划定之日起,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不尽合理的呼声不绝于耳。基层的诉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大量适合划入生态控制线的水域、山地、公园、道路等未划入控制线内;而不该划入的居民区、厂房等则被划入。基层街区对此意见很大,上访时有发生,基层矛盾突出。深圳相关部门亦多次调研,但一直未有明确说法,导致部分群众意见很大。
生态控制线此次局部优化调整,将部分平息基层的诉求和争议,其积极意义不容抹杀。需要警惕的是,这一项工作注定极具长期性和艰巨性,不仅因为所涉利益主体众多,更缘于深圳城市化转制过程中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悬而未决。要处理好生态控制线问题,必须有配套的工作机制解决先期存在的违法建筑问题。毫不夸张地说,生态控制线与违建问题是一个连环套,属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解决此类问题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需要对症下药,综合治理。深圳完成城市化转制后,集体土地全部收归国有,部分基层社区对补偿标准、非农用地指标落实等问题早有异议,原村民原本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逐渐减少。如果一个基层社区部分被划入生态控制线,已建厂房不能参与市场经营,将进一步削弱其集体经济实力,如果已经形成的违法建筑没有出路,将强化原村民的恐慌心理。
鉴于深圳历史上每次出台治理违建的政策前后,均会出现“抢建潮”,这要求公共部门在制定政策时需要真正引入公众参与制度,制定政策需要脚踏实地地搞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处处体现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