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湿地保护资金严重缺乏。资金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管理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虽然“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14亿元,用于开展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和能力建设等四方面建设。与保护需求仍有较大缺口。在湿地调查与动态监测、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污染治理、湿地科研与宣教、能力建设等方面尚缺乏专门的资金支持,投入依然严重不足,制约了湿地保护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落后。对湿地保护的基础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对湿地的结构、功能、演替规律、效益评价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湿地的开发利用缺乏评价机制。同时,湿地的资源调查体系不够完善,监测体系更不健全,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监测机制,导致对湿地生态、生物多样性的系统调查、动态监测等工作明显滞后,难以为各级政府制定湿地保护和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是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淡薄。当前,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相对滞后,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深度不够,力度不大。公众对湿地的概念不甚清楚,对湿地的价值缺乏认识,对湿地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甚了解,湿地的保护意识普遍淡薄。尤其是少数地方政府,为了追求一时的政绩,不能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利益的关系,重开发、轻保护思想严重。
加强湿地保护的对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指出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好草原和湿地”,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状况,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这对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湿地管理归口到统一协调机构。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与行业,关系多方的利益,建立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是涉及湿地保护和利用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也是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实行湿地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统一审批管理,有利统一掌握湿地保护工程进展情况和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便于保护资金统一管理,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制体系。尽快将湿地保护条例列入国家立法计划,通过立法,明确湿地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明确各级、各行业的管理权限,确定湿地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规定管理程序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法管理湿地;对现有政策中制约、阻碍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内容进行改革,及时增补、修订不完善内容;制定鼓励节约利用湿地自然资源和在部门发展中优先考虑保护湿地的政策;加强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三是大力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的建设。天然湿地大量丧失,湿地野生动植物种数量减少,是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威胁之一。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环境和生物资源的有效途径。
——建立湿地保护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各界捐资,积极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筹集保护经费。
——加强现有湿地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保护功能。通过资源和管理现状评估,编制湿地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的管理规划,确定目标,努力提高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管理人员素质教育,提高保护与监测技术、宣传教育、科研和执法水平;科学有序地开展主要保护对象栖息地的改造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周边的关系,缓解区域发展对湿地保护区域资源与环境的威胁与压力,提高现有湿地保护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保护湿地的生态类型多样性和抢救湿地野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为重点,建设一批有推广示范意义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合理示范利用区,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面积适宜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四是建立湿地资源与环境综合监测体系。建立由国家湿地监测中心、省湿地资源监测总站、部门或地市湿地资源监测站、重点湿地监测点构成的湿地资源与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体系。编制湿地监测规划,建立湿地监测制度;加强对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实行湿地监测站、点的规范化建设,采用统一的监测指标和先进的技术方法与手段,定期对湿地资源与环境进行监测;建立湿地资源信息、数据的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