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辉军告诉记者,他们最头疼的是开发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你这个湿地保护好了,开发商就想过来。因为在一个比较好的湖边或海边做开发能赚钱,湿地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和旅游开发的新热点了。”
问题的关键还是地方政府对湿地保护重视不够,甚至没有意识。
“他们觉得湿地的保护对他们影响不大。从发展的角度看,这块地是保留还是开发,完全根据它的需要。比如,有些城市,它想搞生态城,它就有保护湿地的意识,将湿地作为旅游景点开发和保护;但如果它想要发展工业的时候,就会把湿地填掉搞开发区。”某地林业系统的一位官员说,这种随意性在很多城市都存在。
这也是湿地当前在城市发展当中面临的两种认识和命运。
在广西,一些红树林湿地,地方政府申报各类湿地保护区的积极性并不高。“他们担心什么呢?他们担心报了保护区之后,国家投入的钱太少,他们反而没有自主权了,他们想用的时候没得用。”这位官员说。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刘中奇向记者分析:现在积极申报保护区的那些地方,无非有两个利益驱动,一是希望得到国家的项目资金,二是需要这个品牌来搞旅游。如果说纯粹是为了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一旦申报了以后,就必须要根据国家的规则来管理和保护。如果国家没有钱来投入的话,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手脚给绑住。
这是一场主角不是湿地的博弈。
“十一五”90亿投资仅落实三成
“国家必须要加大力度对湿地保护进行投入。如果再不重视,未来红树林的保护仍然没有保证。”刘中奇副厅长很担忧。
缺钱——这是一个被列入保护区范围的湿地普遍面临的大尴尬。
黑龙江省集贤县的安邦河自然保护区,是黑龙江省最早成立的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其前身是一个芦苇公司。在变身为保护区之后,它仍然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单位。
这个保护区的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目前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办法包括:一是把部分湿地出租给农户做耕地,又称“以耕养湿”;二是在保护区内发展湿地生态旅游。
然而,从严格保护的角度看,这两个办法都不“合规”。尤其是“以耕养湿”。
这位负责人抱怨说,“但我们几乎一点没得到国家的资金补助。国家想把湿地保护好,一点不投资恐怕难度就非常大。我们也要吃饭和开支,只能出租土地,可是土地出租了还怎么保护?不存在矛盾吗?”
这并非个案。因为资金投入不足,在黑龙江省一些保护区内,“以耕养湿”的现象并不罕见。资金投入的不足,也几乎成为每一个保护区抱怨的重点。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根据该规划,“十一五”期间保护工程总投资90亿元,其中中央是42亿元,地方配套48亿元。
但实际上,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资金,都没有足额到位。整个“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1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7亿元。
而且在一些地方,中央与地方的投入比例已经失衡。“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国家如果来1块钱,地方要配4块钱,这对西部地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配到最后都是假的,即使承诺了,但最后用完国家那1块也就完了。”在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全国湿地保护年会的小组讨论会上,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沈晓春 提出,希望国家对西部地区不再提配套的问题。他坦言,资金配套令他非常头疼。
“中央拿4块,地方配1块,西部都做不到。”讨论会上,坐在沈晓春旁边的另一位西部地区官员忍不住插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