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波的城市化以及产业转移的浪潮中,这个趋势并没有明显放缓的意思。
从正在进行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普查结果看,已完成调查的6个省份中,北京、吉林和广东的湿地面积在进一步减少,黑龙江、江苏和天津湿地效益和功能还在下降。
自然湿地的面积在减少,湿地的生态功能在下降——这个趋势一直没有得到遏制。
“像昆明这样的地方,可以概括地说,保护的速度跟不上破坏的速度。就以滇池湿地为例,保护的速度跟不上破坏的速度。”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郭辉军很无奈。时至目前,由于工业排污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仍有大量未达标污水注入滇池。
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的分析来看,湿地破坏的主要直接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垦、引水、富营养化、污染、过度捕捞、过度利用以及外来物种的引入,主要间接原因是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加快。
这并非问题的全部,更为根本性的原因当是,湿地保护缺乏立法和制度上的保障。
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内,原生、自然的湿地多被定义为“荒滩”、“荒水”,在现行土地分类 中被列入了“未利用地”,往往成为保障耕地、建设用地、林地等的牺牲品。
“在有限的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中,湿地在土地利用方式的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的地位而没有改变。”印红颇为尖锐地指出,这直接导致了湿地面积的锐减。
“地方政府往往会把它当做后备资源而没有意识到保护它的重要性。”杨邦杰说,现在很多地方领导的心目当中都是将湿地作为一种后备资源来对待,“看到湿地就会想,放在这里不利用多可惜呀。”
“最典型的就是海岸,海岸本来有很多红树林,对海岸的保护很重要,但这几年大量填海、围海造田,破坏了很多湿地。滩涂既是生物多样性的保障也是渔民生存的资本,但大量的滩涂正在消失。”
在中国18000公里长的海岸线上,这样一些直接甚至带有些强暴的经济力量并不罕见:填海工程、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
“你看天津渤海湾、曹妃甸、辽宁营口填了多少地……再看福建、浙江、江苏,都在消灭滩涂。”杨邦杰有些激动。
以浙江为例,根据《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滩涂的宜农、宜渔、宜水、宜建开发被明确鼓励。在2010年初的浙江省围垦工作会议上,当地官方这样总结:“围垦的贡献在浙江是可歌可泣的。仅"十一五"以来的4年,我省就圈围了47万亩……”
事实上,不只是浙江,《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都有这样的规定。有时甚至规定开垦一亩滩涂给予高达6000元的补助。
在中国这条漫长的海岸线上,涌动的是发展的冲动与欲望,滨海湿地则成为了经济思维下满足欲望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