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带给我们太多太多的惊喜和温暖,村庄环境面貌也大为改善。”一位村干部如是说。这句话说出了很多农民的心声,也是农民群众对政府农村环保工作的满意度的真诚反应。
集中办理环保实事,让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深化以“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2007年承诺为民办理的环保实事之一。自2007年起,宁夏自治区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环保实事42 件,其中涉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7 件。自治区人大、政协领导认为,政府为民办环保实事已成为全区环保工作的一大亮点。
2008年,大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农村重点水源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2009年,制定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在 50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15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开展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对100处农村重点水源地进行有效保护,逐步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保障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
今年,自区政府再次承诺,把实施以黄河金岸沿线村庄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全面完成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做为重点工程来抓。
出台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意见,把宁夏建成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示范省区
2010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12年,把宁夏建成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示范省区,全区川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率达到80%以上,山区达到40%以上;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沼气入户率达到40%,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粮食主产区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川区达到90%以上、山区5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85%以上;农村工业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100%;沟、渠、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庭院、庄点绿化美化率达到80%以上;创建50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场)、1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场),建成15个自治区级、5个国家级园林镇(场),建成50个自治区级、10个国家级生态村。
同时,“意见”还强调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环保电影进农村、环保张贴画进农户、举办培训班、组织文艺演出、发放环保手册,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广泛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