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专题研究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问题。昆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祖林在会上强调,进一步强化城市节水各项措施,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特别是再生水设施必须同期配套建设。另据了解,下一步昆明市对居民用水户将实施阶梯水价,鼓励更换和使用节水型器具。
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将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采用基准水价,如果使用的水超过基本定额,则超出的部分采取更高的水价标准收费。也就是说,居民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
近年来,昆明市相继出台多项节约用水地方法规,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计加价收费制度,通过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促使各计划用水户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推广节水新技术,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设施。目前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有2500户,对正常取水的141户198口井实施了规范、有效管理。现在,昆明市先后有三批29家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达标,第四批30家企业正在创建中。自1982年节水办成立至今25年来,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节水措施,昆明城市节水量累计达4.19亿立方米。
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方面,昆明市已明确规定:新建工程项目具备再生水设施建设条件的必须同期配套建设。截至7月,昆明市共建成再生水利用设施(中水站)93座,设计处理能力每天3万多立方米,在建再生水利用设施69座,设计处理能力1.78万立方米/日,正在制定技术方案准备建设的有36座。
从今年4月1日起,主城新建工程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时,必须提交市政公用局出具的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意见,并作为前置审查要件把关。呈贡新城管委会已开工项目已按要求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新都公司也已开展再生水回用管网的设计。从本月起,新区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在办理规划设计审查前必须到市政公用局办理节水措施方案的审查。市建设局也开始在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进行把关。截至目前,已办理项目审查44件,其中工业项目13件、商业项目22件,具备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有19个项目。
张祖林强调,进一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通过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的配合,将节水设施特别是再生水设施的同期配套建设落实到位,同时尽快出台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扶持、鼓励政策和措施,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和节水型器具推广使用力度,严格查处违反节水“条例”和规章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节水意识。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强制更换淘汰型用水器具,对居民用水户通过阶梯水价的实施,鼓励更换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同时配合工商、质监部门从生产和销售环节杜绝非节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