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人员推荐意见函;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明细表;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5)《证明材料》原件(不包含身份证)及复印件。
将汇总表、明细表形成EXCEL电子文档。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资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经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军队系统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技术职称视为有效。
2、所学专业
见 “专业对照表”(附件5)中列明的专业。
3、所学专业与建造师专业关系
申请人所学专业符合“专业对照表”中列明专业的,可以参加建造师10个专业中的任何一个专业的考核认定。一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4、从业年限、业绩截止时间
从业年限、业绩计算时间均以材料报出之日为截止时间。
5、在职学习期间的职业年限
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记作职业年限;未脱产学习的时间可以记作职业年限;半脱产学习的时间可以记50%的职业年限。
6、不在施工、设计企业工作的时间
不在施工、设计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记作本次考核认定的职业年限。
7、项目经理证书变更
申请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在单位一致,项目经理资质年检合格。
(二)、关于业绩
1、工程总承包
指受发包商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管理,或至少应包含“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