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
5、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名称企业所有本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4、企业更名后与所有本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重新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申请人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增项注册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