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中执业单位名称尚未变更的,不需再提出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在本次申请提交的文本材料中,应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面,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编办出具的更名批复。
2、需要办理注册证书中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待本次注册工作结束后另行申请。若在《中国工程咨询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单位资格管理系统”)已扫描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编办出具的更名批复,可只报送下面要求的文本材料。如果未添加过扫描件,应待单位资格管理系统开放后,提出“非资格类申请”,将下列要求中2-4项内容扫描后添加到系统中。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核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提出核查意见,并汇总本地区需变更单位名称的注册咨询工程师人员名单(电子版)
(1) 单位申请;
(2) 更名后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3) 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主管部门关于名称变更的批复;
(5) 需变更单位名称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名单。
(二)单位已更名,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尚未更名的
1、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的,应在本次申请变更执业单位,下一步再申请单位资格证书名称变更。
2、简单更名的,先申请单位资格证书名称变更,再办理注册证书执业单位名称变更。
(三)本次申请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公章、注册证书、申请表执业单位名称四者中,凡出现不同的,均应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面,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编办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