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项目经理部)通过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分解和委托项目服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2、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由于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执是难免的,可以说,合同和争执有不解之缘。合同争执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它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地履行合同等。
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作用:
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
争执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我国合同管理的提出
近十几年来,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具体体现在: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这表明,今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将会逐步好转,建筑市场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合同和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
2、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将逐渐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内的外资项目均已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如采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已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就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3、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的利润成份逐渐减少,甚至无利可图,合同风险增大 ,条件苛刻。承包商如果没有有力的合同管理,则很难实现工程盈利,稍有不慎即会造成工程亏损。因此,市场竞争越激烈,越要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
4、我国建筑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中,我国的承包商、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所以,我国的建筑企业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不行的,对此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界已有充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