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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10]203号

[2012-03-21]      来源: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市政市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天津市农委:

按照《关于开展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统计公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09]616号)要求,经过评审、公示、复核,确定北京市丰台区等28个县(市、区)为第一批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现予公布。

请各地按照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村镇垃圾治理水平。我部今后还将定期组织统计公布,并对已公布的县(市、区)进行抽查,促进村镇垃圾治理水平的提高。

联系人:马楠

联系电话:010-58933609

附件: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名单(第一批)

北京市丰台区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昌平区

北京市平谷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江苏省江阴市

江苏省溧阳市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江苏省丹阳市

安徽省当涂县

安徽池州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省永泰县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度假区

福建省石狮市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高新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广东省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