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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 GB/T 25032-2010

[2012-05-15]      来源: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上海市道路工程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宰正浩、阮仁勇、孙顺来、祝长康、孙文州、雷泽辉、卢欢亮、陈伟锋。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集料的定义、原料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经处理加工制成的用于道路路基、垫层、底基层、基层及无筋混凝土制品的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