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问题与目标双重导向的技术路线下,构建合理的总体空间布局和空间支撑体系,并坚持事权清晰、上下结合的原则,明确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在城镇群协调发展中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4)既注重长远目标的战略性,更强调近期工作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力求通过规划指引、政策区划、空间管治、落实行动与政策保障等多种策略,实现“目标规划”与“行动规划”的结合。
3、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立足广东,着眼全国,面向世界,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品位,增强实力,走出一条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排头兵的作用。
4、规划的重要原则
(1)统筹兼顾,正确把握“整体与局部”、“长远与近期”的关系。在实现城镇群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的同时,兼顾不同地区的局部利益和不同阶段的具体目标,处理好发展节奏和发展时序,为不同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发展的空间。
(2)顺应规律,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关系。既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在保持区域经济持续增长活力的同时,发挥政府整合核心竞争要素和配置区域重要资源的作用。
(3)分类指导,正确把握“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对先发地区,重点引导发展建设模式的转变,同时提供必要的资源增量;对后发地区,重点提供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对敏感地区(如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资源地区),突出上级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对一般地区,实施有限管治、合理引导,调动基层的发展积极性,放手发展。
(4)明确事权,正确把握“刚性与弹性”、“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事权。对于区域战略性资源,提出刚性的规划控制要求,并由上级政府直接监管或协调;对于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行政边界地区的发展,提出明确的引导与协调要求;对于各城镇的发展规模、内容和类型,保留一定的弹性,以适应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三、主要工作成果
1、立足于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对外辐射力,促进区域集约发展,明确了城镇群发展的目标和发展规模。
2、从提高城镇群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出发,提出了既顺应趋势、又引导有序发展的空间总体战略。
3、构建了具有一定弹性的中长期总体空间布局框架,确保适应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调整优化,满足不同主体的发展需求。
4、确立了科学、安全的区域生态环境体系,以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证珠江三角洲的可持续发展。
5、按照培育和谐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发展要求,提出了区域人文环境体系建设的各项对策。
6、构筑了适度超前的区域基础设施体系,为区域社会、经济的高效运作,加速区域一体化进程提供支撑。
7、作为引导区域战略性空间资源合理保护和利用的综合调控手段之一,提出了分类、分级的政策指引和空间管治措施。
8、制定了针对性强的城市空间协调规划指引,推动城镇群发展、建设目标和要求的落实,指导地方日常规划管理工作。
9、安排了事权清晰、重点突出的近期重大行动计划,以推动协调工作的尽快展开,确保规划的实施。
10、提出了协调区域发展和监控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力求初步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加快制度创新。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领导的亲切关怀与指导,得到了省直有关部门、珠江三角洲各城市、省内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工作组
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