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期限
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市域发展目标
1、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标,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宜昌从大城市向特大城市的转变,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带动鄂西南地区发展的主导力量。
2、到2015年,宜昌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500亿元;城镇化率达到59%。
3、到2030年,宜昌市城镇化率达到70%。
(二)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市域常住人口2015年为480万人,2020年为506万人,2030年为538万人。市域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9%,城镇人口为283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329万人,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0%,城镇人口为377万人。
(三)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规划 形成“一主五副、一带四廊”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一主”为宜昌市中心城区。
(2)“五副”包括秭归县的茅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龙舟坪镇、当阳城区(玉阳街道、玉泉街道、坝陵街道)、枝江城区(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和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
(3)“一带”指长江城镇聚合带。
(4)“四廊”指沿香溪河、沮漳河、清江、渔洋河的四条流域城镇发展廊道。
2、城镇级别结构体系
规划中心城市-次中心城镇-三级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级别结构体系。
(1)中心城市:中心城区。
(2)次中心城镇:当阳城区、宜都城区、枝江城区。
(3)三级中心城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龙舟坪镇)、秭归县城(茅坪镇)、兴山县城(古夫镇)、远安县城(鸣凤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城(渔洋关镇)。
(4)重点镇:夷陵区雾渡河镇,宜都市松木坪镇,枝江市问安镇,当阳市半月镇、两河镇、庙前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磨市镇、都镇湾镇,秭归县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兴山县峡口镇、昭君镇,远安县洋坪镇、旧县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长乐坪镇。
(5)一般镇:乡村区域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3、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至2030年,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分4级,形成1个特大城市,3个20至5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5至20万人口的小城市,45个5万人口以下小城镇;突出重点培育中心城市及县(市)城区,形成特大、中等、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