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区域性黄线控制
范围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及区域性轨道交通沿线80~150米的控制范围,110千伏以上高压线、微波通道两侧30~100米的控制范围。
第四章 市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第三十一条 发展规划目标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导向,以城乡一体化为重要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到2007年率先初步实现现代化,规划期末建设成为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区。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相互服务的城乡一体的框架。
第三十二条 发展策略
在1997年《湖州市区城镇群总体规划》确定的“三集中”发展战略基础上,实行“三延伸”策略,即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生活方式向农村延伸。
第三十三条 经济划分
规划将市区划分为5个经济区,即湖州中心城市经济区、练市经济区、双林经济区、菱湖经济区及埭溪经济区。
第三十四条 市区人口测算
近期2007年,湖州市区人口将增长到142万人,城市化水平上升到61%,其中中心城市人口(含湖州城区、织里工贸区、南浔城区、八里店、杨家埠)为67万人,其余市区城镇人口为20万人,乡村人口为55万人。远期2020年,湖州市区人口进一步增长到162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9%,其中中心城市人口为98万人,其余市区城镇人口为30万人,乡村人口为34万人。
第三十五条 城镇布局结构
市区城镇形成“一城一带”的布局结构。“一城”即湖州中心城市,包括湖州城区、织里工贸区、南浔城区;“一带”即为市区南部城镇带,包括菱湖、双林、练市、埭溪四个中心镇.
第三十六条 给水规划
中心城市规划设三个水厂,总规模70万M3/日,水源近期为东苕溪与西苕溪和老虎潭水库。其它平原城镇则实施区域供水,集中建设一座区域水厂,向各城镇供水,各城镇原有水厂改作配水站。
第三十七条 排水规划
市区各城镇污水必须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水体最终进入太湖或出境。在中心城市污水排放宜相对分散,分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
第三十八条 电力规划
湖州市区及城市所需电力能源以浙江省和华东电网馈入为主,在2004年实现长兴电厂四期第二台300MW机组投运后,近期安排五期2×300MW电力机组扩建项目。并考虑远期长兴电厂进一步扩容的可能性。
第三十九条 通信工程规划
进入湖州市域的各通信运营系统均在湖州中心城区设置本地网络C3等级的话务交换系统,进入湖州市区的公用通信系统均应以宽带光纤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建设通信网络,以光纤接入网建设通信用户网,实现通信网络的高速宽带传输,推动以计算机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业务在各通信系统网络中的快速发展。
第四十条 广播电视规划
无线广播电视台站和节目设置仍保留现状不变,有线电视网系统仍以现有市局播控中心和织里、南浔两个分中心前端组织市区有线电视网络,市区其它乡镇也以中心城市的三个系统为中心组织干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