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七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2007年,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市域初步实现现代化,小康建设进入新阶段;远期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域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八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确立“以接轨上海进而接轨国际”的大思路,与上海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拓展湖沪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独特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群。优化湖州市经济、产业结构。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大循环。苏锡常地区、皖南地区及杭州湾地区应作为湖州区域合作与协调的重点,推进湖州经济快速发展。
第九条 市域经济区划
以城镇为经济主体进行市域经济区划,将湖州市域划分为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4个一级经济区和双林、练市、菱湖、埭溪、泗安、和平、煤山、新市、孝丰、梅溪等镇为主体的10个二级经济区。
第十条 产业发展战略
第二部分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第十一条 城市化水平
湖州市域规划总人口近期为312万人,远期为350万人;城市化水平近期为54%,远期为72%。
第十二条 中心城市和中心镇
湖州中心城市为市域主中心。选择三个县城所在镇为县域中心城市,其中德清中心城市包括武康和城关两镇;双林、菱湖、练市、新市、孝丰、梅溪、和平、泗安、煤山、埭溪为中心镇,其中菱湖、练市、新市、孝丰、泗安为省级中心镇。
第十三条 城镇体系发展策略
进一步推进“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城镇体系发展战略,重点突出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集聚和辐射作用,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培育中心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繁荣。
第十四条 空间结构
按照“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发展策略,市域城镇形成“一带一圈层四轴线”的网络化空间布局结构。
第十五条 职能结构
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的城镇职能结构。
第十六条 规模等级结构
市域城镇规模划分为四个等级:即50~100万人(大城市)、20~50万人(中等城市)、5~20万人(小城市)、1~5万人(小城镇)。近期重点培育一个大城市(湖州中心城市)、一个中等城市(长兴县城)和两个小城市(德清县城和安吉县城),远期形成一个大城市、三个中等城市、四个小城市和若干小城镇。
第十七条 环太湖城市带内部空间协调
环太湖城市带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一主二次”城市中心区、两条产业带、三个物流园区、四个居住片以及一条沿太湖生态控制带和两大城市生态协调区。重点保护太湖南岸的生态环境和环湖湿地系统,主要公路、铁路、水路两侧控制80~150米的生态廊道。
环太湖城市带内两城市之间的设施通道衔接,包括申苏浙皖和杭宁高速公路、G104和G318公路、环太湖公路、湖州至长兴第二通道、宣杭铁路和长湖申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