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五十三条 规划城市绿地采用点状、带状、楔形绿地相结合的布局手法,保留城区内外耕地(试验田)、林地作为城市外围基本绿化生态环,利用城区现有河床大面积绿化,将绿化引入市区,同时利用道路绿化,向外延伸,形成以普遍绿化为基础,道路绿化为骨架,公共绿地为重点,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五十四条 规划绿地面积363.5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3%,人均10.7平方米。规划公主岭市区公共绿地由市级公园,专项公共绿地、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和街头公园等组成。
第五十五条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以创建具有北方绿化特色的生态经济城市为基点,以城市公园、道路广场绿化、居住区绿地和专用绿地、小游园和街头公园、生产和防护绿地为核心的五大绿化系统为重点内容。规划在市区范围内设响铃公园、铁北公园、科技公园、城西公园、生态农业观光带、带状楔形公园6个市级公园或观光带。
继续完善世纪广场建设,成为城市标志性中心广场。对原站前广场,规划考虑周边道路过往交通的组织和接送站车辆的交通组织,适当进行绿化配置,对广场周边扩展地带控制建设。结合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规划一处科技会展广场。城市道路绿化应与道路修建同时进行,主要道路行道树以针叶树、糖槭、榆树、柳树等为主,其它街道以榆、油松为主。
居住区绿地和专用绿地应结合实际情况,见缝插针、均匀分布,应推广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各工业企业应选择吸附性强、抗污染性强和具有净化空气能力的树种。机关、学校绿化应当布置观赏性的花木和高大乔木。医院绿化应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为主,开辟出专门的休息绿地。小游园和街头公园可适当布置一些主题性设施,结合旧区改造,开辟街头绿地、街坊绿地。
规划对城市现有的绿化处苗圃、铁路苗圃、林业局苗圃予以保留,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形成城市绿地苗木的生产基地。规划城市内部高压走廊30米宽内以绿色草坪为主,加低矮灌木点缀。在岭东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50米宽绿化隔离带,以乔木为主,油库外设30~50米宽绿化隔离带,在水厂、医院、液化气站、石油公司等建筑构筑物周边设置相应绿化隔离带。规划沿铁路两侧、城市外环路、工业区与居住区等重点防护地段,设置宽度在30~100米宽度不等的绿化隔离带。其中铁路沿线的绿化隔离带宽度不低于80米,主要工业区与居住区的绿化隔离带不低于50米,将城区外围各式农田菜地以及试验田、林地等形成环城生态绿化防护带,在城区外围构成基本绿化生态环。
第十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六条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至2010年,环境污染趋势进一步得到控制,工业污染防治能力和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减少,主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自然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控制。至2020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整体提高,总体环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现生态城市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远景目标打下基础。
第五十七条 大气环境规划:至2010年,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值控制在0.3mg/立方米,没有超标现象;至2020年,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值控制在0.3mg/立方米以下,总体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具体实施措施是合理调整工业布局,科学利用大气自净规律;改变能源结构,推广型煤技术,实施集中供热,发展新能源;强化污染源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利用植被净化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