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TRANBBS交通管理和道路设施建设,改善道路状况,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在主要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的污染。
5.规划区内通航河道的机动船舶航运时应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6.对区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扩大噪声达标区的范围;加强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强度。
固体废物
1.推广清洁生产TRANBBS技术,降低工业固体废弃物,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粉煤灰、炉渣等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2.对危险废物、医疗垃圾进行安全处置。
3.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垃圾处理体系,避免不同环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实现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减容化和资源化,尽快完成卧旗山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程。
4.通过垃圾分类收集、废品回收、净菜上市、调整民用燃料结构等措施,对垃圾进行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

第十二章 中心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防洪(潮)标准:主城区近期100年一遇,远期200年一遇;其余片区近期50年一遇,远期100年一遇。
排涝标准:主城区、永强副城区50年一遇,其余片区20年一遇。
防洪(潮)堤(墙)
其走向尽量与现状堤防和沿江道路结合。在用地紧张、拆迁困难、无规划道路通过的地段,可采用防洪墙设防。堤顶高程要综合考虑防洪和城市景观要求,在保证防洪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生活岸线堤顶高程。
排涝方式
城市排涝采用自排方式,并通过新开河道、拓宽、清淤、拆除阻水建筑物,新建、改扩建水闸,保留农田低地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排涝标准。
水系整治
1.城市规划区内的天然水系应尽量保留, 其中建成区内地河道和三垟水网应按规划严格保护,以保持必要的排洪调蓄能力。
2.主城区在西部新开浦北—梅屿—上岙—卧旗—瓯江排水河道一条,河面宽65米。对各排水主干河道进行清淤拆违、打开卡口,按防洪规划宽度进行拓宽,以提高河道过水能力。在南部三垟水网北侧结合现状水系预留一条排水河道。
3.永强副城区重点新挖、拓宽滨海塘河、中塘河、城北河、三甲河、对永强塘河进行清淤、局部拓宽,形成以南北向的滨海塘河、永强塘河,东西向的黄山后河、城北河、三甲河等为核心的“八纵九横”的内河体系。
4.七都岛、灵昆岛结合现状水系重点对一、二级排水河道进行拓宽疏浚,一级河道拓宽至30米、二级河道拓宽至15米。
规划排水闸共26座,总净宽265米。需新建、改扩建15座排水闸,提高水闸排水能力。
同时,保留农田、低地以保持必要的蓄滞洪能力,并采用必要的工程措施动态保持蓄洪面积,防止因内河水位过高导致城市受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