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城市规划区综合规划
第六十四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配合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好城市产业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生态及旅游环境保护、城市平衡发展等问题;加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小城镇的卫星城及承担城市部分功能的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第六十五条 村镇居民点规划
以现有的行政居住相对集中地为中心安排村镇居民点,逐步走向村镇居民点的成片成规模、集中配套布局式建设。
第六十六条 蔬菜及副食品基地规划
1、蔬菜:城市蔬菜基地主要安排在七里坝、金龟坝、彭城坝、姜家拐坝及江南镇的五里、金银观、鹤长、龙潭、白水等村。
2、畜禽:保宁镇的东岩村、七里镇的白塔村为城市主要生猪、禽蛋基地,文成镇建有一城市奶牛场,其余各村均有生猪及家禽养殖业。
3、水果:主要分布在七里镇的状元、梓潼、白塔、海棠、长安、孙家垭、河口及江南镇的五里、瓦房沟等村。
4、水产:城区嘉陵江上游、江南镇白鹤村、七里镇千鹤村及规划区内水库水塘为城市主要水产基地。
5、林地:老城北部的蟠龙山、西南面的江南镇、七里镇北部东山、白塔一带及城市西面的田宫乡、垭口乡为城市林业用地区。
6、花木基地:在新区七里坝东部配合城市生态农业景观园的建设,兴建大型花卉苗木基地。现老城北部保宁镇大石板村有一花木基地。
7、高科技农业基地:主要有七里镇的凌家坝村、鲜鱼村,江南镇的大田坝村,石子乡的金鼓、洞口子村及保宁镇的大石板、嘉陵村等。
第六十七条 自然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区范围内拥有大范围的清山绿水及大面积的农业基本农田,在城市建设的同时,要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重点要加强对水质、基本农田及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具体措施为:
1、切实加强对锦屏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杜绝随意建设行为,严禁破坏山体和砍伐林木。
2、在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原则下开发和使用土地,并确保基本农田不被和少被占用。
3、加强嘉陵江及其支流水质的保护,严禁各类污染物直接倾入水体中,并注重沿岸的护坡和绿化。
4、凡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两侧均应留有50-100米宽作防护隔离带。
第六十八条 殡葬设施
规划在二道沟新建城市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